研究成果

范长军:中国与德国网络平台专利侵权责任比较

  范长军/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一、问题的提出   从司法实践来看,中国已有若干以网络平台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专利侵权诉讼,而德国网络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以著作权侵权诉讼最多、出现得最早,近年来也出现了商标侵权诉讼,但目前为止,仍未出现网络平台的专利侵权诉讼。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二、两国网络平台专利侵权责任立法比较   (一)中

张明楷: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性质

张明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者按:原文已发表于2015年第3期的《法学》。因受篇幅限制,经作者及出版杂志社的同意,本文略有删减。   内容摘要 将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计算机犯罪的观点,无法处理未利用计算机非法获得他人虚拟财产的案件,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将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财产犯罪具有合理性;将虚拟财产解释为刑法上

赵曙光:专车有市场是用户“用脚投票”的结果

      与广东作为改革开发前沿地区的经验类似,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政府顺应“用脚投票”的结果,尽量减少对互联网领域的限制、干预,重视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时至今日,全球十大互联网公司形成美国六个,中国四个的格局。客观评价,互联网行业几乎成为国内进入门槛最低、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即便是BAT三大巨头面对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也不敢

北大张长东:专车利好供需方 被叫停因牵动利益格局

     2013年5月,笔者从深圳坐高铁到广州,到达车站时已近深夜。此时公共交通已基本停运,打车的人蜿蜒排成了长队,见尾不见首。笔者估算了一下队伍长度和出租车进站频率,打开手机地图计算距离,觉得排队等车回宾馆不如徒步走回更快。于是在初夏的陌生城市开始健步行走。路上,笔者在想要是没有手机地图,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会怎么办,我能怎么办?估计只能慢慢等候了。

马旗戟:互联网+,告别“后工业时代”!

作者:马旗戟  来源:马语微言(微信公众账号)   两会,李克强总理作了政府工作报告。2015的工作有很重要的三点:走出去、促消费、新产业。其中,特别提到“互联网+”行动计划。为了让大家准确了解,我特意全文摘录了这段话: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

万涛:马化腾两会建议思考与解读

 从本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和马化腾先生的2015年两会建议中“互联网+”的“不谋而合”中,我也许可以读出中国的改革开放的确即将进入一个里程碑式的关键节点的信号。如果说过去的三十年被称为“勇于实践,大胆探索,锐意进取”的工业化时代话,未来的三十年也许将可是一个“智慧创新,数据为要,全面协同”的社会化时代。互联网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应带有强烈的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新型版权问题研讨会综述

内容聚合与深度链接相关版权问题研究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新型版权问题研讨会综述   余俊缘——西南政法大学  腾讯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   2014年10月24日,由《中国版权》杂志社和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新型版权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主题为内容聚合与深度链接的法律问题。来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赵秉志 袁彬:立足犯罪治理探索刑事法治问题

  法治是人们对社会秩序的一种构建和追求,也是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的良性互动过程。伴随着法治思维的强化,构建以人文关怀、人权保障为基础的良法之治,成为当前我国各部门法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刑事法治领域,2014年的法治推进在立法上主要体现为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研拟、审议和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在司法上则体现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