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文博  腾讯公司总法律顾问:
  很高兴来到这里,一年之前我们就有举办一个国际性的、行业和学术界共同交流的研讨会的想法,让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和美国的互联网公司坐下来深入地交流,互相学习,所以非常感谢斯坦福大学能派这么好的代表团来到这里,感谢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能和我们一起积极推动这一活动的进行,我们合作非常愉快,期待明年会议将更加成功。
  一、腾讯业务概述
  我从业内角度看一看互联网人士每天都做什么事情。我们做SNS和游戏以及移动信息,同样也做电子商务,互联网行业的基本业务,腾讯都有覆盖。腾讯是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多数收入来自中国,在过去两三年日益全球化,实现全球化有很多方法,可以为世界其他各国的人提供服务或者与其他国家的公司进行合作,推出一系列的合作产品,比如英雄联盟游戏在中国和其他国家都非常受欢迎,最近我们还投资了一家公司,可以帮助我们提供基于手机的即时通讯服务。产品种类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我们面临着日益全球化所引发的各种法律问题。
  首先介绍一下我们提供的服务,我们提供各种服务不仅覆盖了中国,还有其他国家,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我每天都要考虑的问题与我们多样的产品以及国际化视角相关,我们很多产品都涉及到知识产权,要从多个角度来看它给我们带来的问题和挑战,竞争法对我们来说也非常重要,在中国很多人知道我们面临跟竞争有关的问题和法律诉讼,虽然我们的公司非常大,但也面临竞争的问题。下面我主要谈三个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何时开始遵守当地的法律,作为平台提供商我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是否有权优化我们的产品。
  二、遵守当地法律
  简要谈一下遵守当地法律的问题,我们开展了很多工作,与合作机构和其他中国公司进行交流,还有一些国际的公司,他们可能提供硬件和全世界的项目,比如有些印度公司对于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数字时代我们推出了微信产品,是国际化的产品,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我们在发布这个软件的时候就要考虑它所带来的法律问题,比如说把马来西亚它作为目标市场,我们在该国进行市场推广,就要考虑如何遵守该国的法律,同时还要做出决定,在这些国家开展多少工作,中文微信英文翻译成WeChat,在很多国家app下载排行第一,例如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一些中东国家。
  其实微信的所有服务器都在中国,在这些国家只做了很少的推广或根本没做推广,但我们需要在进入不同市场之前都必须考虑当地的市场和当地的情况。
  三、平台供应商的问题
  开放平台是互联网最炙手可热的名词之一,腾讯、百度、阿里都在如火如荼的开放自身的平台,推行新的商业模式,但目前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
  自去年起,腾讯积极实施开放平台战略。作为平台提供商,腾讯开展各种服务,去第三方可以在平台上发布他们的服务和软件,进行分享,这是开放性的平台,与苹果的App Store以及美国其他公司的业务相比我们的平台做的并不是那么大,但在过去一年当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制定出了相应的商业战略,我们有30万个开发者,4万应用程序,其中有20个超过1000万的月活跃用户,因此就需要考虑未来商业模式应该朝哪个方向走,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应对。
  我们有来自于第三方的应用软件,他们把这些软件发布在我们的平台上,考虑未来的商业模式,腾讯的开放平台有一个侵权报告制度,在网站上也发布了一系列的中英文指示,告诉人们一旦出现了应用程序侵权现象他们应该如何维权。我们并不是完全的避风港和安全港,对此开展了很多的工作,需要判断它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就必须要把它从网上拿下来,因为我们是一个平台提供商,也承担法律责任,实际这个工作量非常大,因为平台不断在做大,我们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进行管理。
  现在美国DMCA广受争议,人们认为它并不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没有一个平台可以作为完全的安全港,都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我们要不断地做出决定,逐个审查可能出现知识产权侵犯的案例,我们也要开发出不同的策略。
  在开放平台业务模式下,平台方并不参与应用的开发和设计。应用开发者独立完成开发并将应用上传至开发平台供用户使用。由于可能涉及到侵权内容,平台方会收到很多关于应用知识产权侵权的投诉。这些投诉涉及版权商标甚至专利,是否侵权的判断难度远远高于影视内容版权侵权的判断。平台服务提供者往往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担心不把被投诉内容下线侵犯第三方权益,另一方面也担心错误下线产品导致应用开发者利益受损。这里的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和避风港性质相同,但却并非典型的链接或存储服务,因此是否适用避风港制度存有争议。考虑到平台服务提供者是为第三方行为承担责任,本身并非侵权内容的提供者,我们的法律应该对其责任界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为其提供新的避风港,以促进开放平台商业模式的发展。
  四、用户能否修改产品
  用户是否可以修改产品,中文叫做优化或者进行软件服务的个性化,我们有一系列在中国非常著名的案例,他们都影响到了商业运行,有些人说我可以优化这种服务,可以把它做的更好,提供更多的功能,更好的保护人们的隐私。
  什么是可售版权保护,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这个问题与传统的软件不同,软件意义上如果有人盗版软件就是对版权的侵权,现在有了云计算技术,有的时候不需要复制代码就可以复制或者立刻就可以形成RAM,有些人说要优化我们的软件,实际上是介于硬件和云计算之间的,会对终端用户的使用带来改变,也会引发一系列的版权保护问题。什么是可售版权保护,保护版权会不会影响人们的沟通和交流,现在有流媒体,有视频和音频的播放,网站上如果有人复制代码是不是构成侵犯版权,如何执行用户协议,它也是与版权保护紧密相关的,我们面临的是有人不断改进和优化我们的软件,已经构成了对用户协议的侵权或者违反,他们没有在同意的条款下进行修改,提供软件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条款当中说明不可以修改,不可以把我们的软件嵌入到其他软件当中,这些都会构成侵权,我们的考虑与其他公司的考虑是一样的,我们做的是让用户直接使用软件,而不是经过修改以后再使用,现在却面临很多这方面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
  在美国第三方侵权现象非常显著,有的时候有人会鼓励用户修改这些软件,我认为在中国应该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这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