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仍只是有益补充,并促使传统金融变革,目前还达不到颠覆的力量。”
互联网金融专家李治强的观点
互联网金融创新性的体现
1.实现了用户体验革命、成本下降和市场扩展,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增加了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2.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和融资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信息处理、风险定价效率,及时对接客户需求,使客户粘性大大增加。
3.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依赖信息技术的支持,打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地域限制。
对监管措施的建议
1.不应有杠杆限制,不然就成了信用中介
2.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宜要求过高
3.不能建立资金池
4.不能提供担保
5.不能为关联方融资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如何实施有效监管成为金融业和法律界关注的话题。国内领先的P2P平台重庆放鑫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治强表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的一种模式,本质仍为金融,存在信用以及杠杆等风险,需要管理层进行相关监管。建议从 “金融从业经历、资金托管、融资信息披露、人行征信接入等方面做好监管和支持。但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宜要求过高,资金门槛过高后,不适合大众创业需要。”
互联网金融促使传统金融变革
记者:有业内人士提出,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颠覆,你是否认可这样的观点?你认为二者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
李治强:曾经有一种观念认为,互联网金融将在未来几年取代传统金融,也包括银行。这种观点虽然比较夸张,但带给传统金融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将传统金融比喻为一维空间的话,互联网金融就是二维空间。它融合了信息及地界,快速整合了资金源、客户源和信息源。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的一种模式,本质是金融,是风险、信用以及杠杆,在这一点上和传统金融是一致的,离开这个本质,就是坏的创新,就是破坏生产力。我个人认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仍只是有益补充,促使传统金融变革,目前还达不到颠覆的力量。不过,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今后定会派生出多种模式,成为传统金融的继承和发展。
记者:互联网金融的另一特性就是创新性。你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治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首先在于实现了用户体验革命、成本下降和市场扩展,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增加了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其次,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和融资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信息处理、风险定价效率,及时对接客户需求。再次,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依赖信息技术的支持,打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地域限制。
P2P平台应为信息中介
记者:近期有媒体报道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有望年内出台。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你有怎样的看法,是否担心存在 “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的问题?
李治强:这样的担心是有的。作为初创行业,我希望政府有更多的包容和鼓励,而不是搞一刀切,应主要对金融从业经历、资金托管、融资信息披露、人行征信接入做好监管和支持。要有阳光雨露,树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
记者:对于未来即将出台的相关监管措施,你有怎样的建议?
李治强:互联网金融P2P模式,做的是信息中介,主要融通资金流、信息流,为社会闲散资金提供更多的投资理财渠道,为社会大量的融资客对接可靠的资金来源,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我个人建议,对P2P信息中介,不应有杠杆限制,不然就成了信用中介了;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宜要求过高,因为信息中介对资本金的消耗不太多,要求过高意义不大,也不符合大众创业,个人认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较为适宜。而对不建立资金池、不能提供担保、不能为关联方融资等可能出台的监管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能为投资人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见腾讯大成网:互联网金融创业 专家:注册资本2000万较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