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消息,美国白宫公布了一项立法草案,旨在让消费者能更好地控制他们留在互联网上数据足迹的使用、储存和销售。美国白宫周五颁布的有关保护数据隐私的立法草案,将把其2012年出台的自愿性的“消费者隐私权利法案”上升为法律。

  白宫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尽管一些负责任的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工具,让我们能自己控制隐私方面的权限设置,并自主决定个人信息被如何使用,但太多美国人还是觉得他们失去了对自己数据的控制。”

  该立法草案将允许各行业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监督下,自主制定有关保护数据隐私的行为守则。同时,这些行为守则也为遵守它们的公司提供“安全港”。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将有权执行该法律,并可以给予最高2500万美元的罚款,同时对违规行为下达禁令。在一些案件中,美国各州检察长也可能执行该法律。

  消费者隐私保护组织“数字民主中心(Center for Digital Democracy)”称,该法案“是隐私保护上的严重后退”,因为其依赖于各行业自己制定的行为守则。

  游说组织美国消费电子协会(CEA)由美国消费电子产业的众多企业组成,也对该法案提出批评。它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法案涉及的范围广泛,扩大了官僚机构的权力,同时高昂的处罚可能让高科技行业面临不确定性,进而可能扼杀物联网的发展。”

  美国商务部一位官员表示,该法案试图在保障消费者隐私和给予企业一定灵活性之间取得平衡。

  美国商务部全美电信和信息管理局局长罗伦斯·斯特科林(Lawrence Strickling)指出:“我们要推动各方深入讨论数字化时代如何有效地应用好隐私保护手段,进而落实好奥巴马总统有关保护消费者隐私的政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