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消息,利用网址导航及软件下载站,“绑架”他人软件来推广自己的产品,“霸道”百度被360公司告上法庭。
2月13日,360公司诉百度恶意跳转捆绑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360认为百度的做法既无视网友们的选择权,也损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
案件焦点在于百度的恶意跳转捆绑行为。用户在“hao123下载站”搜索下载360软件时,只要点击360软件名称,就会自动链接到百度相应功能软件产品的下载页面。而点击每个360软件旁边的“高速下载”按钮时,所下载的却是百度软件下载器。
360公司认为,被告百度此举属于滥用其网址导航和下载站的优势,违背消费者意愿,将360产品下载强行引导至百度旗下具有争议性的产品,并将自家软件强制捆绑推广。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对360产品的恶意扼杀,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行为主要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体表现有捆绑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歧视性垄断等。捆绑搭售是互联网行业中常见的现象,有的捆绑搭售带来了便捷,但有的捆绑搭售带来的是竞争机会的不平等,是利用自身垄断优势挤压竞争对手的行为,亟需监管部门加以重视。
有专家表示,“好的产品,用户会主动去找、去用,比如微信、微博,并未硬推给用户,但大家都主动在用。不过,但凡试图硬塞给用户的产品,往往都是无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夹带自己的私利,诱使用户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使用相关的服务,从而实现不当利益,而非真正为了满足用户的正常需求;这样的产品,也迟早会被市场抛弃。”
此外,有分析称百度重点“照顾”360产品的原因,很可能是因搜索市场份额被大幅瓜分所致。
见千龙网:“360诉百度恶意跳转捆绑案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