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电总局电影局一则内部文件中关于“电影票优惠价拟不得低于7折”的消息引发关注。昨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已就此事找到电影局等相关当事单位了解情况。
“票价最低7折”尚征求意见
2月26日,“圈内电影人吐槽马甲”在微博上曝光了日前电影局向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票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份文件针对目前电影票务市场上的部分现象做出了规范。包括:将全国分成若干类地区,分别制定指导票价,指导价格为一部影片在各类地区的最高零售票价,普通影片的影院挂牌价格不得高于当地指导价格;3D、IMAX等其他制式影片的票价可在此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但最高上浮比例不超过指导票价的50%,VIP影厅的上浮比例则需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影院制定的优惠票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的70%,这意味着非半价日最低票价与最高票价相差不会超过三成。
昨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已就此事找到电影局等相关当事单位了解情况。
电影局方面此前表示,“优惠票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的70%”等规定只是一个内部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未来将根据执法机关的意见进行修改。
律师称电影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
对于发改委反垄断局已开始介入了解情况,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支持。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微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反垄断局介入了解情况,很显然是认为广电总局电影局的这个《意见》涉嫌行政垄断。他表示,电影局从规范市场的角度而言有其合理性,但是价格管理应该归物价局,且电影票早已不是市场定价,电影局的做法涉嫌违反了《价格法》、《反垄断法》,并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晓晔昨日表示,电影局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嫌利用自身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竞争,涉嫌行政垄断。“电影市场本身是放开的,电影院之间互相竞争本身就相互有制衡,可以让老百姓享受到优惠。若出台这样的政策会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王晓晔分析称,主管部门出台这样的文件可能是不懂《反垄断法》,现在中国的行政垄断还是非常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行政垄断的监督或者说处罚不够,导致了行政垄断违法成本低,有些政府部门可能完全不知道这个法律,甚至是对这个法律漠视。
消费者权益或受影响
另一分析人士昨日表示,《意见》如果正式出台,会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希望在反垄断局干预后,这样的条文最终不要出台。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执行。《反垄断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昨日,记者在广电总局的官方网站上看到,电影局的主要职责有十条,与票务市场相关的一条为“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
■ 链接
发改委屡查市场垄断行为
自去年以来发改委反垄断局对于市场垄断行为展开了多项调查。
去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微博)和中国联通(微博)展开反垄断调查。据资料显示,这也是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反垄断执法部门首度对央企展开的反垄断调查。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8年时发改委价检司就下设反价格垄断与市场监管处,从事反价格垄断工作。发改委此前查处对象多是一些地方个体企业,比如2010年以来,发改委查处了南宁、柳州米粉生产厂商以及厦门餐饮消毒行业串通涨价等行为;在地方个体企业之外,查处对象偶尔也涉及一些国有控股企业,如近期查处的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囤积哄抬价格行为,资料显示这家企业是一个国有控股企业。
此外,去年发改委还对山东两家药厂的垄断行为开出了首张高达700万元的罚单。
■ 行业现状
团体票等导致票房数据不准确
自2009年《阿童木》虚报票房被广电总局电影局通报批评后,影市中存在的偷瞒票房现象多次引发热议;而去年《金陵十三钗》提出的提高最低票价及分账比例一事,也让与普通观众联系紧密的结构票价存在的“猫腻”浮出水面。
据称,日前电影局向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票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是为了打击偷漏瞒报票房现象。
目前电影票价在全国各地定价不一,2D影片最高票价有时会差四五倍,而3D、IMAX、3D IMAX影片及VIP影厅的票价相差更高。因此,《意见》中指出,要根据各地发展水平等因素,将全国分成若干类地区,分别制定指导票价。
此外,目前全国各大影院都推出了会员票、团体票、套票、半价日、结构票等促销活动,而这些优惠价格也是导致票房数据不准确、甚至混乱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近年不少城市和地区的观众遇到了影院“打印错片名”;包含在套票中的多部影片,只有一部片名被印在票面上;包含饮料、爆米花等影院卖品的结构票价中,电影票本身的价格与卖品的价格含糊不清等现象。实际上这些都是偷票房的手段之一。
针对上述现象,《意见》要求影院制定的优惠票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的70%。
■ 网友反应
网友估算影院月收入增加9050万元
“电影票价最低7折”的报道见报后,引发各界高度关注。新京报网的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人士100%不支持电影局干预电影票价。
有消费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已经习惯和朋友团购电影票,票价一般都三四十元,相当于4-5折。若是以后票价不得低于7折,自己可能会少进电影院。有网友表示,“按照这种做法,除了大片,其他电影都死翘翘了,人人在家看盗版。”
一位网友表示,基于团800数据,2011年12月电影票平均折扣3.6折,票价27.5元,月销售额9582万元。粗略估算,“电影票价最低7折”带来的影响:团购消费者成本提升1倍,票价增至54.5元;制片方、影院月均增加9050万收入,年增加10.8亿收入。
另一网友表示,美国平均电影票价是7.94美元,相当于人民币50元,结合国民收入衡量,看一场电影的费用只占其人均收入的0.2%。按照这个比例计算,我们一张电影票只应卖10元。
据新京报网的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人士100%不支持电影局干预电影票价,认为票价应遵循市场规律。此外,有75%的受调查者认为目前电影票价偏高,阻碍观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