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联网金融协会已获国务院批准成立,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有关文件目前正处在行文阶段。央行有关人士表示“上述协会的成立,预示着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业务将纳入到监管中来,先从行业规范、自律开始。目前央行正联合几大部委起草规范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文件。”
“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课题半年前就已被国务院列为金融领域的19个重点研究课题之一。2013年12月初,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其中除包括央行清算中心和征信中心外,还有18家商业银行、28家支付机构、10家P2P网贷平台,目的是引入行业自律监管。
上述拟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以公约的形式颁布自律规定,由各成员自愿遵守;协会并不隶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为其服务、协调的中介组织。
根据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和银监会副调研员梁晓钟的分析文章,互联网金融的两大主要形式,一是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二是目前方兴未艾的P2P小额借贷促成系统。
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互联网金融专家谢平曾撰文指出,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三个核心部分: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未来将主要体现为手机银行和P2P融资模式。
其中,互联网企业投入甚多的第三方支付已经纳入监管轨道。第三方支付需持牌经营,隶属央行管理;通过互联网销售各类金融产品,各大金融机构的对口监管单位也分别出台了网络销售的相关规定;唯有前述阿里小贷和P2P,还游离于监管之外。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内已涌现出1000多家P2P公司,较去年增长近5倍,放贷金额已经超过千亿元。门槛低、来钱快自然成为P2P网贷创办者们的一大动力。
见证券时报网:“互联网金融协会获批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