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三星在美第二起专利诉讼案将于3月31日开庭,但法院要求这两家公司在开庭前至少要设法达成一个和解方案。苹果方面要求:与三星进行的任何专利和解谈判,都要包括禁止三星山寨设计的条款。这个条款也是2012年11月苹果与HTC达成和解的关键。
    据自由和开放软件专利网站(FOSS Patents)的弗洛里安·米勒称,苹果与三星达成和解交易的主要障碍,是苹果规定这个和解协议要包括反对克隆的条款。而三星也许讨厌反对克隆的条款。这个条款与让三星成为全球智能手机市场领先者的战略是不一致的。
    此事的关键可不仅仅是三星是否会面对一个它必须停止盲目抄袭苹果的难堪的规定,更重要的是,苹果所作的努力是要阐明它无意向三星授权全面的和没有限制的专利技术,不想让三星使用苹果可能得到禁售三星产品的禁售令的任何技术。
    米勒指出,在陪审团裁决三星侵权之后,苹果等待其永久性禁售令要求的解决方案已经有一年半时间。苹果还抱怨三星正在试图拖延法律进程。

    见凤凰科技:“ 苹果向三星提出专利和解条件:禁止山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