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5日会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明确表示将通过发行优先股、允许海外上市、放宽财务准入标准等方式支持科技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在拓宽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指出,适当放宽科技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简化发行条件。建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形成“小额、快速、灵活”的创业板再融资机制,为科技企业提供便捷的再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
    有分析指出,由于创业板是科技企业上市的首选,这意味着创业板财务门槛有望放宽,科技企业或将因此迎来一轮上市热潮。
    根据证监会2009年3月底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将采用两套上市财务标准——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并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虽然定位于扶持中小企业,但创业板自2009年开板以来,负责审核其上市资格的证监会对于财务指标始终采取“高标准”。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上市的355家创业板公司,基本都采取了第一套、即更加严格的财务标准,“否则很可能会通不过审核。”
    业内人士指出,正在修订的创业板IPO(首次公开发行)管理办法,将大幅降低创业板上市的盈利性指标,并向满足条件但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科技公司敞开IPO大门。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同时表示,鼓励科技上市企业通过并购基金等方式实施兼并重组,拓宽融资渠道,并研究允许科技上市企业发行优先股、定向可转债等作为并购工具的可行性。这是官方首次表态科技上市企业有望获准发行优先股。
    六部委此番联合出手,亦是对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推进,国务院明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完善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

 

 

    见凤凰科技:“六部委:将研究允许科技企业发优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