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数字化浪潮汹涌而至,数字科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不断渗透,引领发展风向标,促进产业转型与升级。在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大背景下,当前已经有上百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新时代发展政策与大数据战略规划,全球各国数字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国家竞争力增长的强大动能。

全球范围看,中国的国家数字竞争力排名如何?与美国相比,存在哪些优势和劣势?影响各个国家数字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有哪些?为了全面准确评估世界各国的国家数字竞争力差距及影响因素,腾讯研究院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指数研究团队,历经一年多时间编制完成重磅研究成果《国家数字竞争力指数研究报告(2019)》,并于2019 年5 月13 日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腾讯研究院联合主办的“国家数字竞争力系列论坛”上发布。

 

一、报告概述

当前很多重要国际机构高度关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比如,OECD 的信息经济核算,BEA 的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麦肯锡、波士顿咨询、埃森哲均对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做出测算。《国家数字竞争力指数研究报告(2019)》重点参考美国经济研究局、联合国、世界银行、OECD 等30 个国际和国内前沿指数研究的编制经验和理念,进而提出适应于中国国情和国际比较的国家数字竞争力评价体系。

《国家数字竞争力指数研究报告(2019)》以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为基础,提出了由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共享、数字资源使用、数字安全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服务民生、数字国际贸易、数字驱动创新、数字服务管理、数字市场环境等十个要素构成的国家数字竞争力理论模型,对比分析了139个国家2000 年至2018 年数字竞争力发展状况,重点对中美两国竞争态势进行了剖析,为我国把握数字化发展机遇、充分释放发展潜力提供参考。

该报告指出,世界范围内互联网发展进入一个关键的探索期。我国既要明确当前所处的数字发展阶段与数字发展优势,更要重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需要加强研究在全新的国际环境下影响国家数字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针对性地制定数字中国发展战略,及时转换战略重心、调整战略布局,做到各方面竞争力协同发展、稳步提升,在不断创新与探索中发掘中国道路。

该报告坚持国际视野,对国际权威机构的数据进行科学整理和系统分析,鉴于官方数据建立在长期、规范、稳定的统计制度基础上,数据质量较高,可以保障本研究的权威性、可信性和可比性。同时,本研究将紧扣“数字中国”战略,区别于现有数字经济、互联网经济的研究范畴,研究视野更为广阔,为评价大国竞争力提供更为有效、全面的工具。

未来,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空前活跃,前沿性技术、颠覆性技术的不断涌现,必将创造出新的产业生态体系,推动全球经济格局和产业形态深度调整。加快信息化发展,建设数字国家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各国应当结合本国国情,找准优劣势,借鉴数字强国国家治理信息化的技术与经验,将数字经济的发展转化为国家的数字竞争力。

全球国家数字竞争力的博弈与竞争,既是技术和市场的竞争,更是监管政策的竞争。互联网行业创新密集,平台兴起,跨界竞争频繁,网络效应明显,有其特殊的行业发展规律。在研究行业政策时, 尤其需要站在中美互联网全球竞争的大背景下思考问题,放眼长远,科学施策,平衡好监管和发展的关系。这对于我国互联网行业在国际竞争中最终胜出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应充分考虑到行业特殊性,政策应从行业中来,特别是在适用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时,更应该灵活适用、审慎适用。用不适合行业特征的传统规制理念进行监管,自缚手脚,会使我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面临额外的阻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美国高科技领域的监管动向表明,美国复杂的政治体制在国家数字竞争力提升方面可能并不具有优势。2019 年5 月2 日,美国司法部就高通垄断案向法院发出声明,要求就高通垄断案举行听证会,担忧法院裁决可能会伤害5G 市场的竞争和创新。近日,由于各种政治力量的复杂博弈,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最终对硅谷四巨头(亚马逊、脸书、谷歌、苹果)启动反垄断调查,给美国科技领域的发展带来剧烈震荡和不确定性。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敏锐抓住数字技术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发挥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保持战略定力,凝聚最大共识,创造一个有利于创新和发展的政策环境,充分释放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这对于我国国家数字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报告研究方法

随着数字化技术日益向经济社会渗透,未来国家竞争力越来越体现为各国对数字资源的配置和利用能力。数字竞争力赋予了国家竞争力新的内涵,是未来核心竞争力所在。需要注意的是,数字产业并不具有十分明确的界限,它的发展往往不局限于本产业,而是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技术传播与渗透广泛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其发展路径不仅依赖于自身产业规模的扩大,还体现于与其他产业、领域的融合发展。

据此,该报告提出“国家数字竞争力”的概念,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数字化技术领域创造和保持竞争优势以及凭此优势带动其他领域发展的能力。现有国家竞争力模型大多是从经济理论出发,在经济领域及其衍生领域讨论国家竞争力。但随着信息化程度提升,应变能力与创新力量对于国家竞争力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本研究基于国际竞争力理论,将焦点从经济领域转移到数字领域,以新时代的观察视角建立国家数字竞争力体系,对“钻石模型”进行扩展,提出了如图1 所示的国家数字竞争力理论模型。

国家数字竞争力的研究思路是,在国际可比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中国特色,将数据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数字化建设基础是数字资源使用与共享,背景支撑是市场环境与基础设施,核心是发展数字经济、驱动创新,目标是数字服务民生、数字服务管理,进而提升国家竞争力。

基于数字竞争力的特点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该报告将“国家数字竞争力指数”集中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共享、数字资源使用、数字安全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服务民生、数字国际贸易、数字驱动创新、数字服务管理、数字市场环境这十个维度。每一维度的具体定义和内涵如下:

1、数字基础设施竞争力:旨在从网络设施、通信设施和终端设备三个方面,衡量一国用以数字化发展的基础能力。

2、数字资源共享竞争力:评价的是资源共享情况,重点在于信息技术在人群中的普及情况,分为“4G 普及”、“宽带普及”、“网络普及”三个二级指标。

3、数字资源使用竞争力:评估的是一国对于数字资源的使用情况,可以侧面了解到国家数字资源的大致规模及使用成本,反映一国数字化力量的使用与储备情况,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的突破积蓄力量。

4、数字安全保障竞争力:运用网络安全、安全设施和技术支持三个二级指标来全面、准确地评定。

5、数字经济发展竞争力:从经济规模、电子商务、数字金融三个方面来描绘一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情况,其中经济规模指标重在评价数字经济基础发展部分,即信息产业的发展状况;电子商务、数字金融则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产业化发展部分,刻画了数字产业化的规模和成效。

6、数字服务民生竞争力:衡量一国社会生活水平中信息技术的影响范围与有效程度,从企业、个人、社会等三个层次来刻画。

7、数字国际贸易竞争力:测定在国际市场上各国依靠数字技术所完成的产品出口、服务出口与跨境贸易情况。

8、数字驱动创新竞争力:考察数字化领域的创新情况,从创新产出与投入两个方面进行综述。

9、数字服务管理竞争力:主要分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管理两个方面,由公共服务、更加快捷、更加简便三个二级指标共同衡量。

10、数字市场环境竞争力:从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竞争环境和市场弹性四个方面对数字市场环境竞争力进行评估。

从上述的国家数字竞争力十大要素的内涵可以看到,这十大要素竞争力作为测度一个国家数字竞争力整体水平的十个具体方面的水平,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缺一不可,只有实现了这十个方面的全面度量,才能够完整地描绘一国数字竞争力的全貌。数字基础设施竞争力和数字安全保障竞争力是整个数字竞争力的核心基础,这两个方面的竞争力为其他数字化的应用和服务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只有在较好的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下,数字经济在一国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而数字资源使用竞争力和数字资源共享竞争力这两方面是整个系统的核心生产要素,其他相关的服务和数字化所带来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都是基于数字资源这个核心生产要素的使用和共享。在数字资源的驱动下,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才得以提升,而进一步驱动数字化对提升民生福祉和服务政府管理的功能的发挥。

在这四个环节的保障下,一国的数字核心竞争力才得以体现,而这一核心竞争力,又在整个数字市场环境的保障下顺利运行。因而,数字市场环境作为一个外围的环境竞争力,为核心竞争力的发展保驾护航。更进一步地,数字竞争力提升到国际层面,参与国际竞争,产生国际影响,进而使一国的文化、制度、观念等得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这便是数字国际贸易,它作为整个系统的最外圈,既是整个系统的发展目标,也成为其外部环境的最好体现。从十大要素的关系梳理也可以看出,这十大要素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成为衡量一国数字竞争力的完整体系。

 

三、报告主要发现

世界范围内互联网发展进入一个关键的探索期。我国既要明确当前所处的数字发展阶段与数字发展优势,更要重视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需要加强研究在全新的国际环境下影响国家数字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针对性地制定数字中国发展战略,及时转换战略重心、调整战略布局,做到各方面竞争力协同发展、稳步提升,在不断创新与探索中发掘中国道路。

总结起来,《国家数字竞争力指数研究报告(2019)》主要发现如下:

1、当前数字竞争力的发展格局为:中美两国领先,欧亚国家并驱,非洲、南美洲国家暂处下风。2018 年,美国以86.37 分独占鳌头,并在各要素上呈现整体的领先态势。中国81.42 分紧随其后,但仍然与美国有很大差距。此后,各国之间数字竞争力指数得分差距明显缩小,韩国、新加坡、日本等发达国家位居排行榜前五名,英国、德国、瑞典、法国、挪威分别位列第六至十名。

进一步观察各国各方面竞争力之间的关系,绘制各一级指标(各要素竞争力)的散点图及相关系数矩阵,从各一级指标的密度分布曲线来看,数字基础设施竞争力与数字资源使用竞争力得分大多集中在中等偏上,曲线形状与正态分布有相似之处,表明这两类竞争力在处于稳定发展的阶段;而数字资源共享竞争力、数字服务管理竞争力、数字市场环境竞争力呈现出明显的左偏分布,说明大部分国家在这三类竞争力上的表现都令人满意,处于发展阶段的末期,部分国家已经趋于成熟;数字国际贸易竞争力与数字驱动创新竞争力则明显右偏,是各国表现相对落后的两类竞争力,很多国家都应将发展数字创新与提高数字国际贸易影响力纳入发展战略中,突破发展瓶颈,争取将这两类竞争力转化为新的增长点;而数字安全保障竞争力与数字经济发展竞争力则是双峰分布,并且数字安全保障竞争力的双峰相距甚远,表明各国在这两类竞争力的发展上已经逐步分化出了两类形态,一类发展较为迅速,一类发展迟缓。

从地域上看,大洋洲和欧洲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安全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数字驱动创新等多个要素上保持领先;北美洲在数字经济发展上势头明显;南美洲在数字市场环境上表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亚非在数字国际贸易和数字服务管理上的竞争力在逐年提升。

2、从相关系数表现来看,部分竞争力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性:数字资源使用竞争力与数字资源共享竞争力的相关系数为0.842,二者存在显著
的正相关性;而数字服务民生竞争力则与数字资源共享竞争力、数字安全保障竞争力、数字经济发展竞争力和数字服务管理竞争力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25、0.845、0.824、0.77,都位居前列;数字基础设施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创新发展提供动力,相关系数分别为0.712、0.715,表现出相应的优势。

从各一级指标的相关性上,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特征:数字竞争力各要素的相关性呈现出以下特征:数字资源使用与数字资源共享环环相扣,一脉相承;数字服务管理与数字服务民生是数据信息提供社会效益的必要途径;数字基础设施为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驱动创新提供动力,数字创新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3、由于数字化发展和所处的阶段不同,各个国家的竞争力获益程度不一。依据2018 年国家数字竞争力结果,该报告将所有参与数字竞争力评定的139 个国家和地区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领跑者(第1-30 名)、加速者(第31-100 名)和起步者(第101-130 名)。起步者大多数由亚洲非洲的发展中国家组成,国家数字竞争力评分在47.5分以下。这些国家处于经济转型的初始阶段,国内技术人才多分布在工业领域,互联网发展由于缺乏技术支持而尤为迟缓。加速者竞争力得分位于47.5分至71.9 分之间,这些国家大多正处于数字战略占据优势地位、产业转型蓄势待发的阶段。而领跑者位于时代转型的最前列,数字竞争力得分均高于72 分。这些国家科技开发的方向决定了时代变革下一步前进的方向,国内大数据技术与各类产业相结合、转化、升级的过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在这个阶段,如何平衡基础服务市场与高科技研究中心的人力、资金投入,是各国应当谨慎考虑的问题:在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将实体经济抛诸脑后,而应该“两手抓、并肩走”,才能真正在大数据时代站稳脚跟。

总体来说,领跑者国家(第1-30 名)综合实力强,数字化发展阶段成熟,在数字服务民生、数字资源共享方面整体表现突出,集中于欧亚的发达国家;加速者(第31-100 名)国家组成结构复杂,处于数字化发展的上升期,各国发展模式间存在较大差异,在数字安全保障、数字市场环境上表现尤为明显;起步者国家(第101-139 名)基础实力薄弱,处于数字化发展的起步期,在各竞争力方向上都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尤其是数字安全保障竞争力发展迟缓,大多数为亚非的发展中国家。

4、从数字竞争力的发展模式上看,根据全球139 个国家(或地区)在各要素方向上的表现,利用K-Means 算法聚类呈现出五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分别为全能型国家、保障主导型国家、效益偏好型国家、中等型国家和落后型国家,这些国家(或地区)在数字竞争力各要素的发展上各有特色。

全能型国家在数字资源共享、数字安全保障以及数字服务民生竞争力方面处于优势领先地位,但部分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以及数字国际贸易竞争力仍有待提高。保障主导型国家的数字资源共享、数字服务民生竞争力相对突出,而数字国际贸易和数字驱动创新大部分国家仍处于待发展状态。效益偏好型国家在数字资源使用、数字服务民生以及数字市场环境方面优势较为明显,中等型国家在数字资源共享、数字服务管理和数字市场环境三个方面的发展状态较好、潜力最大。尽管落后型国家在各个方面的发展不尽如意,但也有部分国家在分竞争力上有突出表现。

5、中美两国对比来看,美国在数字安全保障等要素上实力出众,中国则在数字国际贸易要素上有突出表现。中美两国在数字资源共享、数字资源使用及数字经济发展等要素上保持齐平,但是在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市场环境要素上,中国处于劣势,与美国差距较大。

2018 年美国国家数字竞争力指数得分86 分,位列全球第一;中国国家数字竞争力指数得分81,排名全球第二。从2010 年到2018 年,美国数字竞争力指数得分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其中,2011年得分增长最快,同比增长率为3.40%,2014年出现了大约1% 的负增长, 其后缓慢恢复至
2.71%,2018 年同比增长率为0.89%。中国数字竞争力指数得分从2010 年的62 分提升至2018年的81 分,实现了较快增长。其中,2011 年增长最快,同比增长率为6.52%,2012 年增长最慢,同比增长率为0.90%,此后始终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2018 年同比增长率为3.98%。从国家数字竞争力总指数来看,美国作为数字化第一强国的地位短时间内难以变化,但中国正在逐步缩小两国之间的数字竞争力差距,向国际一流数字化强国趋近。

在2018 年各项分指数得分中,与美国相比,中国在数字国际贸易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这表明我国积极推动数字化产品的跨境交易与贸易,实现文化输出,在全球数字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数字资源共享、数字资源使用及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几乎与美国的评分持平。这表明我国数字资源的普及程度及利用率较高,数字信息能够充分融入人民生活和传统产业,进而提升产能、提高生产率,从而推动经济发展。但是,我国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市场环境及数字安全保障方面处于劣势,与美国差距较大,基础设施是发展数字化的必要条件,数字安全问题是数字化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数字市场环境是决定数字化发展前景的重要条件,我国仍需大力推进这三方面的发展;此外,我国
在数字服务管理、数字驱动创新及数字服务民生方面与美国也存在一定差距,应当着力促进数字信息技术转化为实际创新产品及公众服务产品的进程。

 

四、学术评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院长林毅夫、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许宪春、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信息社会 50 人论坛成员薛兆丰、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等多位著名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为报告撰写了推荐语。

吴敬琏指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数字竞争力建设,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到该国企业的数字竞争力建设。因此,竞争的主体应该是企业,而非政府。政府需要做的是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平竞争和创新的市场化、法制化的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此外,竞争的同时应该注重合作,特别是全球合作,现在没有哪个国家能闭门去提升国家数字竞争力。他希望腾讯研究院能够基于商业生长的真正逻辑,对数据竞争、网络监管、企业创新能力等等关键问题认真研究透彻,对我国企业的数字竞争能力提升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林毅夫认为,因互联网和数码化而记录、积累成可供计算机快速提取、分析、运用于生产、生活、管理、社会治理的大数据,成为并列于资本、劳动和自然资源的新的要素禀赋,“大数据”的有效运用将显著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整个经济体的竞争力。“大数据”显著的外部性决定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在数据禀赋的积累和运用中都将扮演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家庭、企业、政府部门等各个社会主体更好地实现数字化,进一步扩大数据来源,增加数据禀赋;另一方面,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克服可能产生的数据壁垒,最大程度利用数据资源,是实现“有效市场”,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我国人口多、经济规模大,在数据的生产和运用上具有比较优势,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提升数字竞争力,推动生产、生活、管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有利于我国的高质量发展。

许宪春认为,在创新发展理念和创新发展战略的引领下,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数字经济正在中国迅速成长。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共享经济、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蓬勃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具有特色的数字产业。数字经济在减缓传统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市场环境及数字安全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进步的空间。积极构建政府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机制,完善数字经济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是提高国家数字竞争力的必要途径。
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也为政府统计带来严峻挑战,具体包括基本概念、统计分类、劳动力统计、GDP 核算原则和核算方法等诸多方面。同时,这也为中国政府统计工作者和学者提供了总结、提炼数字经济统计理论和方法的机会,为中国政府统计更好地服务于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增加在国际统计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高培勇指出,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数字竞争力建设必须立足于这一发展阶段,操用与之相适应的理念、思想和战略。第一,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运行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数字竞争力就是这样的结构性短板,就是应着力推进的建设项目。第二,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宏观政策主线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供给侧、聚焦于结构性矛盾,就是推进国家数字竞争力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三,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托是改革行动。从解决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入手,为数字竞争力建设打造相应基础和平台,就是推进国家数字竞争力建设的必由之路。

薛兆丰认为,此报告视角宏大,以定量的方式印证了许多人的亲身感受,即中国的数字竞争力,在多个方面都已经走到了世界的前列。但知其然,更须知其所以然。简单地归功于单一因素,如企业家的拼搏,或政府的鼓励支持,或法律的保驾护航,都是不够丰满和细腻的。在数字新兴领域,企业家该如何冒险,政府该如何布局,法律该如何规制,都往往没有现成的答案。他希望腾讯研究院能继续担负起行业责任,进一步深究中国迎头赶上的原因,不仅分析过去做对了什么,还分析做错了什么,从而为我国数字竞争力的持续领先提供经验和理论依据。

范剑平指出,当前经济全球化确实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但解决的办法绝不是退回到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绝不能再搞闭关锁国。数字产业尤其需要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环境。一个国家的数字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出来的,腾讯等一批中国企业在数字科技平台、数字内容产业等方面逐步形成竞争力,未来会有更多中国企业在竞争中成长,国家数字竞争力正是通过这些企业来体现。用公平公正的竞争中性机制推动企业创新,相信中国会在开放、竞争、合作中受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