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不受重用,科技公司运维部经理侵入自家公司网站恶搞页面。昨日,36岁男子马昕炜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三次出手大闹公司网站

  2011年10月21日14时许,北京红孩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红孩子公司)网站多处页面上出现了异常,标题上纷纷被修改或者添加为“我栗某工资11000呢”、“我栗某工资11000呢”、“栗某应该做总监”等字样。

  这种局面持续到了当天18时40分许网站页面才恢复正常。根据检方的证据,当天红孩子公司通过后台查询,怀疑是时任公司IT运维部经理马昕炜所为,于是找到了他并扣下了配发给他的笔记本电脑。

  然而马昕炜的恶搞并没有停止,据检方指控,同年10月26日14时许,马昕炜再次登录公司网站呼叫中心系统,将软电话功能关闭,致使公司客服与客户的联系异常长达29小时。

  同年10月27日12时许,马昕炜再次入侵公司网站后台系统,导致天津红孩子商贸有限公司所属的上海、沈阳、成都、武汉四家分公司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故障持续时间长达16小时。

  根据司法鉴定检验报告,红孩子呼叫中心系统的数据库服务器受攻击,造成天津红孩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沈阳分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349.17元,其中销售毛利损失1988.06元,商家返利损失1361.11元。

  恶搞公司网站只为泄愤

  对于上述三起事实,马昕炜本人并无任何异议。不过马昕炜为何要恶搞、栗某又是何人?

  原来,据马昕炜称案发前他正在筹备婚礼,而此时公司的职员纷纷离职,很多工作都交到了他手上,导致“工作量大,而且不加工资,还在工作中设置障碍”。“公司拖欠了我四年将近8万元的加班费。”

  对于栗某,马昕炜的解释是“栗某是我的同事,比我来得晚”,但是栗某刚来公司就当上了运维部的经理,与他平起平坐,自己心里非常不服气。

  检方认为,马昕炜由于泄愤报复,以其他方式破坏生产经营,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能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而辩方表示,家属愿意替被告人退还公司损失。本案未当庭宣判。



见腾讯科技:“红孩子员工为泄愤三次出手大闹公司网站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