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乐 腾讯研究院副秘书长

  8月2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跟帖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包括网络跟帖评论在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是网络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落实网安法要求,对网络谣言、违法不良信息等破坏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加强依法治理,同时促进跟帖评论服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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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跟帖评论服务?

  《跟帖规定》第2条表示,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具体而言,包括门户网站新闻、视频、APP、网络直播、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讯等各类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这一范围与5月公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精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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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部门及管理职责有哪些?

  《跟帖规定》第3条明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强化了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属地管理责任。

  1、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2、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跟帖规定》里提到了两层信用管理制度。一个是网信部门对网站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要定期进行信用评估;另一个是要求网站对网民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严重失信用户的黑名单,停止对黑名单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重新注册。未来将实现对黑名单用户的彻底“禁言”。但面对7.51亿网民,如何为每个网民都建立起信用档案,还需要时间和过程。

  3、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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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要求有哪些?

  《跟帖规定》第5条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继2016年4·19讲话后,“网站主体责任”再一次明确写入网信部门的规定中。这里的主体责任明确有8项,包括:

  1、落实跟帖实名制要求。明确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这里并不是新增规定,实名制在我国已经被多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写入。而《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实名制实现方式是多样的。绑定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或手机号等都包括在内。实践中,由于三大运营商手机号码已经做到实名,因此用户普遍接受的绑定手机号也被认定是有效方式之一。

  2、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法》对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作了规定,国家标准化部门正抓紧组织制定《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因此这里未做展开,仅对此作了原则性表述,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3、建立跟帖先审后发制度。《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建立先审后发制度,目的在于推动网站负起管理责任,当好跟帖评论的“把关人”,维护跟帖评论良好生态。

  4、加强弹幕管理。弹幕日益成为网民尤其是年轻网民网上交流的重要方式,为维护弹幕正常秩序,防止在弹幕环节传播违法违规信息。

  ——结合《跟帖规定》和国家网信办2016年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弹幕的管理至少应当遵守:

  第一,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目前多数产品还没有实现这一功能,需要时间优化。

  第二,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先审后发。

  第三,发弹幕也要实名制,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因此,跟帖评论及弹幕内容都需要先审后发,加强内容把关。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站要建立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6、技术保障措施。明确网站要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理能力。

  7、加强队伍建设。《跟帖规定》要求网站审核编辑人员的数量和能力要与服务规模相适应,以解决审核人力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

  8、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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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其他合规要求有哪些?

  1、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

  2、禁止有偿删帖。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

  3、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4、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这里对用户违规行为采取了逐步升级的措施。

  5、应当建立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6、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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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户自律的要求有哪些?

  《跟帖规定》也对广大的网民用户自身行为提出以下要求,希望用户能加强自律,提高媒介素养,对自身言行负责:

  1、用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要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2、使用前应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明确知晓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义务。

  3、用户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4、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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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估怎么做?

  《跟帖规定》第4条对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进行安全评估作出规定。

  5月公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17条第2款,规定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用新技术、调整增设具有新闻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应用功能,应当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

  自从《网络安全法》提出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跨境数据安全评估后,这一管理思路已经逐渐被网络管理部门采用。除上述网信办规定外,工信部也正在制定《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根据6月份的公开征求意见稿看,工信部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采取自行评估或委托专业机构实施评估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