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洋  腾讯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田小军  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中国互联网产业在移动网络时代实现了弯道超车,建立了“免费基础服务+收费增值服务”的本土商业模式,加之人口红利的充分释放,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实现了持续十多年的快速发展。2016年,中国数字内容产业产值约为3820亿人民币,与日韩市场规模相当,位列全球前三名。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在规模上的全面崛起为其质变提供了土壤,直播、VR、AR、AI 等新商业模式与新技术应用不断涌现,加之版权保护与内容付费不断推进,“泛娱乐”等中国特色数字内容生态激发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新生。
  但是,当前我国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经济新常态时期,近些年我国网络用户增长率明显触底放缓,“人口红利”逐渐衰减,需要开拓新的消费市场以支撑数字内容产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截止2016年12月,中国互联网网民规模达7.31亿,移动网民规模达6.95亿。
  近年来,顺应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全球经济新形势,中央提出“一带一路”战略,多部委联合推进中华文化走出去。比如,2015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对外交流,推动‘走出去’,鼓励网络文学作品积极进入国际市场。”
  可喜的是,在新一轮的数字经济浪潮中,我国本土涌现了腾讯、阿里、万达等一大批全球性的数字内容企业,基于企业平台能力、内容优势以及资本积累,不断布局全球文化产业,在内容生产、制作发行、版权合作等全产业链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在游戏领域,腾讯10年来投资或并购30多家游戏公司,其中不乏 Riot Games,Supercell 这样的王牌企业,腾讯已经不仅仅是基于 QQ、微信的全球第二大社交服务商,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游戏公司之一。
  在影视领域,万达从2012年并购 AMC 开始,便开始“有计划、有战略地”在好莱坞部署了娱乐阵地,已经成为全球收入最大的影业巨头。另外,新近网络文学在欧美掀起翻译热潮,为阅文等网络文学企业进击欧美等西方主流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
  同时,我国文化走出去也面临着诸多障碍与困难。首先,网络游戏、动漫、文学等娱乐消费形式的正面价值并未被广泛的认可、接受、发掘,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到了行业政策的制定,也降低了相关产业吸引优秀顶尖人才的能力。其次,历经十年“剑网行动”,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创新、创业环境已大为改善,不过依然缺乏原创明星IP,打造中国迪斯尼的道路任重道远。再次,文化走出去,面临着国外文化差异与不同国家、地区政策的适应问题,亟需政府与社会在资金、税收、政策与人才等方面予以综合扶持。
  因此,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关于充分发挥数字内容产业竞争力,掌握全球文化产业主导权》的建议案围绕“充分发挥数字内容产业竞争力,掌握全球文化主导权”的主题,提了一些建议。
  统筹考虑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作用,综合提升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加强翻译与运营人才培养,帮助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为我国数字内容的创作、创新营造适度宽松的政策环境,
  加强海外市场培育与维权工作。
  希望通过这些努力,重新定位数字内容产业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强化我国文化走出去力度,掌握全球文化产业主导权,打造文化创造的中国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