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商业、科学和运输委员会终于推出了参议院版的《联邦航空管理局(FAA)重新授权法案2016》,其中包含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UAS)提出的长达65页的要求,一些条款还触及到了FAA对待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核心理念,如果最终得以颁布,该法对于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的发展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首先最重要的是,该法案要求所有的小UAS都要在法律颁布一年内满足一定的设计和制造标准,制造商只有经过FAA认证满足新的设计和制造标准,才可以在美国销售UAS,认证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制造商要向FAA提交一份UAS样本以供审批。

尽管参议院明确其不愿意FAA采用目前的认证程序,立法者基本上还是制定了一个“简易”版的类型认证程序。FAA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决定标准的适用,也可以自由决定将标准适用于所有的航空器。

除此之外,我们还不清楚参议院是否想要FAA将这些标准同时适用于模型航空器和商业运营的航空器。我们明确知道的是,法案改变了FAA目前对小UAS适用的规则,也即只有在视距外运行的航空器才需进行适航认证。

法案中另外一个主要的理念变化是,要求所有的运营人(甚至模型航空器的驾驶员)通过“航空知识和安全操作测试”。不过FAA有权决定某一类型的使用者无需通过该测试。法案规定,质量低于55磅、驾驶人低于13周岁、在通过该测试的成人的监督下飞行的航空器无需通过该测试。一旦该法案最终获得通过,FAA要在180天内确定该测试的程序。有意思的是,法案特别规定,对于第一次违反该要求的人,FAA不得对其进行民事惩罚。

参议院商业、科学和运输委员会最后时刻还在法案中增加了三部分内容。第一个规定FAA要在两年时间内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物流业的审批规则,第二个规定FAA在九个月时间内制定微型UAS(质量在2千克或4.4磅以下)监管规则,微型UAS无需驾驶员证,与模型航空器的运行类似。第三个规定FAA要在九个月时间内制定“高等”教育机构运营UAS的规则,如果FAA不能及时制定出相应规则,“高等”教育机构可以按照模型航空器规则运营。

鉴于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版的《FAA重新授权法案》的不同,两院讨论之后该法案能否获得通过目前还不得而知。


新闻来源:美国参议院推出无人驾驶航空器认证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