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峰 腾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流媒体音乐:未来已来?
毫无疑问,流媒体音乐在重塑音乐行业。千禧年以来,新的网络共享技术几乎敲响了实体音乐的丧钟,全球音乐收入连年走低。2008年,Spotify诞生,用创始人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坚信,如果我们可以打造一个比盗版更好的服务,人们就会自愿停止非法分享,转而消费正版。”此后,流媒体音乐兴起,与数字音乐销售并肩成为最主要的数字音乐形式。2013年,全球唱片音乐收入自1999年以来首次增长,数字音乐功不可没。而且,音乐盗版开始下降;Spotify诞生四年间,盗版音乐下跌80%,消费盗版音乐的人数下降25%。研究表明,网络用户从盗版音乐向流媒体音乐迁徙的比例很高。显然,无论是通过广告、订阅还是兼采二者营收,流媒体音乐都在给音乐版权人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而且是解决盗版的一个有效方案。音乐产业的前途已然压在了流媒体音乐身上,结果就是,玩家越来越多,竞争日趋激烈。
流媒体音乐的黑暗面:天价集体诉讼缠身
然而,流媒体音乐自身却未能躲开版权争议。2015年12月28日,美国词曲作者David Lowery代表自己以及其他具有相同处境的词曲作者,向加州中心区的美国地区法院递交诉状,提起集体诉讼,指控Spotify在未获得机械许可证(Mechanical License)的情况下,复制、发行其音乐作品,侵犯了其对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机械权利,索赔1.5亿美元。Lowery本人作为一个词曲作者,颇为成功,但却对Spotify、Pandora、iTunes等传播歌曲的新技术颇为反感,认为词曲作者的利益正被新技术瓜分。两周不到,另一位美国词曲作者Melissa Ferrick基于同样的诉由,针对Spotify提起集体诉讼,这一次索赔2亿美元。不仅仅是Spotify,国内外多个流媒体音乐服务遭遇了类似的威胁或者诉讼。
为什么正版出身的Spotify会被起诉?
音乐唱片中存在两种版权:一是词曲作者对音乐作品(词曲)所享有的版权;二是歌手或唱片公司对唱片(录音制品)所享有的版权(又称邻接权)。实践中,唱片公司代表歌手,出版公司代表词曲作者;这是两条主线。就录音制品的版权而言,Spotify基本上只需要和各大唱片公司谈判,所以基本获得了授权。(实践中,无论是唱片公司,还是自我发行的歌唱艺人,都和发行商合作,所以, Spotify一般从发行商拿许可证,发行商再和唱片公司、独立歌唱艺人分摊收入;但只针对录音制品,而不涉及词曲。)此外,从ASCAP、BMI等“表演权组织”就表演作品获得了许可。
然而,词曲的情形却大不相同。根据美国版权法第115条,音乐作品受强制许可约束;这意味着,当一个音乐作品的唱片经版权人授权在美国发行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制作、发行该音乐作品的唱片。这一规定繁荣了音乐翻唱;事实上,很多歌手不写歌也可以唱歌。强制许可要求在音乐唱片制作后、发行前30日内,必须向版权人发出意图通知书(NOI);如果版权人身份无法确认,则向美国版权局发出NOI。如果没有发出NOI,也没有和版权人磋商,制作、发行音乐唱片就构成版权侵权。实践中,大部分机械许可是由Harry Fox Agency(HFA)管理的,HFA代表出版商,而出版商则代表词曲作者。机械许可费是法定的,就唱片销售而言,每个复制件是9.1美分。
然而,Spotify却不销售唱片,它提供音乐点播。一则一个音乐作品的歌唱者很多,再则数字唱片一般没有包含识别词曲作者的元数据,结果就是Spotify常常无法确定唱片背后的词曲作者。这不仅仅是Spotify的问题,而是流媒体音乐行业共同面对的难题。实际上,Spotify既没有向版权人发出NOI,也没有向美国版权局发出NOI;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Spotify有超过3000万首歌曲,如果等到全部歌曲都拿到机械许可证或者发出NOI之后再上线,估计早就死翘翘了。Spotify说,它欠词曲作者的每一美分机械许可费,都分拨出来放在了一个资金池,以待日后分发。
在盗版笼罩音乐产业十多年后,数字音乐给唱片公司带来了新的希望;然而 ,词曲作者却被冷落了,未能分到一杯羹,于是才接二连三起诉流媒体音乐,索要天价赔偿。这已经不是版权法第一次赶不上创新的步伐了。
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启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2条,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音乐唱片需要获得双重许可,录音制作者和著作权人,不存在美国版权法上的强制许可。双重许可无疑增加了缔约成本,产生经济不效率,尤其是考虑到流媒体音乐平台的曲库往往以千万计。另一方面,国内流媒体音乐平台是否存在难以确定唱片背后的词曲作者的情形?如果是,双重许可的实现就绝非易事,版权侵权就无可避免。
事实上,词曲作者在美国起诉Spotify仅仅是版权法跟不上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一个典型方面而已。互联网技术发展一日千里,在变革人类社会的同时,也给版权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此,在版权许可、侵权规则、版权避风港、版权财产权体系等多方面,版权法都亟需一场改革,不仅仅是为了迎合技术诉求,更是为了版权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