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腾讯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Brent Irvin参加“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创新论坛”,就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发表主旨演讲,以下为演讲原文:


  一、互联网创新改变社会生活

  我们今天讨论的话题很有意义。目前大家有一个共识,就是互联网创新在改变着社会的生活。我们可以通过网络约车,另外我们还有各种各样的App,使得人们的社交、理财、商业、内容消费的方式与5年前、10年前都大不相同了,像腾讯、阿里、百度、小米、微软、滴滴等等这样的公司都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腾讯在服务社会生活方面有完整的生态系统,QQ和微信服务于人民的社交需求,游戏、视频、音乐、文学、新闻、体育赛事等满足人们的内容消费需求。同时,腾讯通过开发浏览器、财付通、手机管家、腾讯地图等工具类应用,为用户提供更加多元的选择。另外,腾讯通过与京东、大众点评、搜狗、58、滴滴等伙伴的合作来在更大范围改变人们的社会生活。


  二、知识产权全面护航发展
  那么,这么多的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之间有什么关系呢?作为腾讯的总法律顾问,我想这些跟我们团队所做的工作是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是互联网创新过程中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不论对于我们,还是对于百度、阿里、搜狐等业界公司而言都是如此。

  其实,许多国外朋友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很多误解。我是六年前加入腾讯的,中国的版权保护在这期间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盗版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打击和遏制。中国近些年在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上经历了巨大的变革,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各大公司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行业正版化联盟,推进互联网内容正版化进程。


  我们和HBO、NBA等许多国外公司都有合作,投入巨资引进优秀的版权内容,并且建立了完善的内容维权体系,有20多名专门的维权律师团队负责视频、音乐、游戏、动漫、新闻、微信等全网内容的维权,发函下架率达到99%,清理盗版链接数量超过122万条。

  但是,应该看到,国内网络版权保护虽然成就很大,但是在未来挑战也依然非常艰巨,确实还存在有待改善的空间,但总体的趋势是非常积极的。


  商标保护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尤其是在手机游戏和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快速发展的时候。我们看到,腾讯有各种各样的优秀游戏,比如天天系列的天天酷跑、天天爱消除等,这些产品都需要进行商标保护。腾讯公司目前申请商标数量超过14000件,在商标方面也建立了非常好的保护体系。


  另外,不论对于互联网公司,还是软件公司,专利保护对于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没有专利,我们的创新成果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在这方面,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如腾讯、百度、阿里等,相比国外企业而言,在专利申请、专利布局方面也做了许多的工作。微软在全球有非常强的专利储备,谷歌在专利收购方面投入很大,腾讯也非常重视专利保护工作,在全球专利申请数量已经超过了15000件,在国内互联网公司中位于首位,并且已经3次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的国家专利金奖。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挑战
  下面,我想主要谈几个具体的问题。
  腾讯非常重视专利保护工作,在专利方面有较多的积累,但有一个领域,我希望中国不要追随美国,那就是“专利流氓”问题。现在全球NPE案件不断涌现,诉讼成本也非常昂贵。

  美国的专利体系所导致的“专利流氓”问题,至少在互联网方面并不太有助于创新,事实上也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创新。近期,我们腾讯在美国遭遇了一起“专利流氓”的诉讼,涉及腾讯的在线游戏。我想包括微软在内的众多企业都会有这方面的困扰,NPE这类做法其实是非常不利于创新的,对于像微软和腾讯这类公司而言,是有能力应对“专利流氓”的。但是,对于新型的创业公司而言,“专利流氓”对他们的危害非常严重。


  目前,NPE在中国也有很多的专利储备。我希望中国能够吸取美国的一些教训,能够在专利审判等方面更具创新性,以有效地遏制“专利流氓”问题。

  另外一个涉及专利的问题是比较技术性的问题,就是平台专利责任的问题,这也是全球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平台本质上是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责任如何界定,是非常值得探讨的。我们认为,专利和版权有很大的区别,网络平台难以判断相关产品是否侵害专利权,专利侵权判定对于法院和专利行政机关而言也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如果一个“专利流氓”给我写了一封信,他说有些人在朋友圈卖东西,侵害了他们的专利权,那么腾讯如何对其进行判定呢?我认为传统版权领域的“通知—删除”制度并不能直接适用于专利领域,网络环境下的专利侵权救济应诉诸于“诉前禁令”制度。


  商标也是一个问题,腾讯的商标团队做了大量的商标申请和布局。但同时,我们看到现在商标抢注的问题非常严重。不同于欧美的“使用在先”制度,中国实行的是“申请在先”的商标申请制度,同时,中国商标申请费用及恶意注册的成本较低,申请注册的门槛也非常低,在国内很多商标抢注人恶意注册商标,以“抢注”牟利。在国内有数以千万计的App,每一个都要命名,许多人都在抢注,事实上,在实际操作中给产品命名确实已经比较困难,因为很多已经被“商标抢注”了。我们希望在未来的商标司法执法中,法院和商标局应该更加积极活跃,来维护正常的商标秩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