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开始,谷歌启动了一个庞大的计划,将全世界数以百万计的图书进行数字化扫描,然后提供网民进行搜索查询。谷歌这一计划在图书出版行业引发了争议,被认为侵犯了版权。这一争议一直持续到今天。
不过本周五,美国一家上诉法庭宣判,谷歌对图书进行数字化扫描的行为,完全合法,是对图书的公平、正常的使用,对社会有益。
综合多家外媒的报道,当时根据谷歌的数字图书馆项目,谷歌开始扫描大量图书,其中包括了版权已经失效的公版图书,也包括目前仍然受到版权合作的图书。谷歌还曾经和全世界大量的知名图书馆建立了合作关系,由这些图书馆提供进行数字化扫描的图书。
需要指出的是,谷歌的数字图书馆项目,并非对图书出版公司和作家的利益没有任何的保护。在图书搜索服务中,如果是仍然有版权的图书,网民只能阅读到一小部分章节,不能阅读全部图书内容。谷歌还提供了图书的购买网址,提供给那些希望阅读整本书的网民,这也会提高图书的销量。
不过从2005年开始,美国作家协会等机构将谷歌告上法庭,认为谷歌未经作者和出版公司授权,擅自进行数字化扫描,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谷歌则反击称,对图书数字化扫描,属于图书内容的公平合理使用,是符合美国版权法律的。
本周五,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庭做出了有利于谷歌的判决。该法庭的法官Pierre Leval在判决书中表示,谷歌对图书进行数字化扫描,提供给网民进行搜索,这是一种变换了形式的图书内容使用,这种行为增加了公众的知识,但是并没有完全取代阅读图书的功能,因此也没有侵害作家们的利益。
在过去的十年时间里,这一官司的发展十分曲折。早前,谷歌和美国作家协会等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谷歌答应支付1.25亿美元作为经济补偿。不过和解协议遭到了法庭的否决。
除了美国作家协会之外,此案的另外一家原告是美国出版商协会。据报道,早前谷歌已经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已经单独签署了和解协议,谷歌答应对图书搜索服务进行调整,即只对搜索用户提供给一小段免费图书文字,要阅读全文仍然需要购买,另外如果出版商提出要求,谷歌也可以将已经扫描的数字图书删除。
此后,美国作家协会成为唯一一家原告,双方的诉讼也一直延续到今天。
谷歌的做法一直获得了美国法庭的支持。2013年11月,美国巡回法庭的法官Denny Chin对谷歌扫描图书的行动表示了支持,他表示,谷歌的图书搜索服务给消费者带来了好处,对于图书馆行业人士也成了一种重要的工具。
这宗官司不仅发了了图书出版业和作家行业的关注,美国好莱坞也在密切关注。据报道,美国好莱坞也遭遇了类似影视内容被“扫描记录”的事件(Fox和媒体监控服务商TVEyes的官司)。
据报道,伴随着诉讼的发展,谷歌也对图书扫描项目进行了调整,比如和一些出版公司合作,直接取得数字图书的文件,不再单方面进行扫描。
美国媒体指出,此案的关键并不是谷歌对纸质图书进行了数字化扫描,而是谷歌在进行扫描之前并未获得版权持有人明确的批准。
但是显而易见的是,谷歌扫描了全球许多国家图书馆的海量图书,如果针对每一本书去申请获得版权持有人的批准,谷歌的项目将不可能推进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