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下午,由湖北省版权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承办的“华中国际版权高峰论坛”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本次论坛以“版权·交易·发展”为主题,邀请了国内外版权界官员、专家学者及行业精英参会,共同探讨版权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版权交易、运营及保护模式。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宏洁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彭宏洁围绕“互联网版权运营模式及其面临的新问题”的主题进行发言。他首先结合两组数据对版权运营在互联网行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介绍。经历了互联网泡沫之后,2005年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很大一部分是靠网络游戏和手机短信业务来支撑,网络游戏公司和基于移动梦网的互联网公司在收入排名上非常靠前;到了2015年,腾讯、阿里、百度等占据前三,各有不同的主营业务,腾讯是社交加游戏,阿里是电商,百度是搜索引擎,此时,单纯依靠版权内容的如视频网站优酷土豆、门户网站新浪或搜狐等的市值和收入都非常靠后。而就全球互联网企业的市值排名来看,版权在业务运营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可能就是腾讯公司。
接着,彭宏洁对互联网版权运营的具体业务模式进行了介绍。他首先对网络游戏中的版权运营情况做了说明,以腾讯游戏为例,腾讯在自研的同时,还通过与动视暴雪、EA等合作,以付费获得正版授权的方式,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游戏。随后,他依次对网络视频领域、网络文学领域及网络音乐领域的版权运营方式进行了介绍,以腾讯视频为例,腾讯向版权方付费购买视频播放版权的同时,也尝试自行摄制视频内容;在文学、美术作品和音乐领域,以腾讯文学、微信表情平台、QQ音乐为例,除了付费购买版权后向用户提供正版内容,腾讯还提供原创平台鼓励用户生产内容并借助平台进行传播。彭宏洁最后总结指出,腾讯的互联网版权运营以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为基础,积累用户资源;同时,以版权等知识产权为核心,以版权授权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服务;从腾讯今年第二季度的财报数据来看,占79%的增值服务中,绝大部分都源于版权运营,包括网络游戏收入、各种钻或会员的包月收入等,这充分体现了版权运营在腾讯的业务体系的作用。
最后,彭宏洁分享了互联网版权运营所面临的几个问题。首先是网络游戏运营过程中的“网游道具等虚拟财产归谁”的理论问题。劳动所得说认为,网游道具的财产权归属于对道具的产生投入了劳动、时间和金钱的玩家所有;债权说认为,游戏道具属于债权,谁持有道具,游戏企业就应该向持有者履行对应的义务。实际上,如何判断游戏道具的权利归属,首先应该弄清楚它的技术原理。就道具而言,不管是道具长成什么样子的视觉效果所涉及的美术设计,还是道具所附的文字介绍、背景故事所涉及的文案创作,还是道具功能实现所依赖的代码开发、数值策划,以及游戏规则的设计等,都由游戏开发者创作完成。比如,在《英雄联盟》的游戏中,“守护天使”、“最后的轻语”两款装备的视觉效果、文案创作、参数属性配置,以及“摧毁敌人的召唤水晶将为自己队伍带来超级士兵”游戏规则等,都由开发者预先通过创作来完成。再以“劳动所得说”的游戏中挖矿的示例来说,玩家能否在这个位置挖矿、挖出什么矿石、挖出的数量是多少,都由开发者预先设计、创作完成。那么,按照“谁创作、谁受益”的财产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原则,网游道具的原始权利人应该是游戏开发者;而玩家在游戏中持有道具,其实只是因游戏服务协议、游戏规则而获得了相应的许可使用权。所以,这也印证前面所说的,网络游戏的核心在于版权运营和许可,玩家免费玩游戏或付费购买道具,实质是支付版权许可费。
彭宏洁分享的第二个新问题是互联网版权运营所面临的盗版侵权问题。不管是网络游戏、视频,还是文学美术或音乐作品,主流的互联网企业都会通过自行研发、自行摄制等方式原始取得版权,或通过付费沟通、搭建UGC平台供用户传播等方式继受取得版权,进而基于这些正版内容进行运营,向用户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但是,由于技术手段的不断创新、产品展现方式不断革新,盗版侵权行为也不断有新的形式,如建站侵权(为他人搭建盗版网站提供建站工具)、网盘侵权(为用户传播网盘内的盗版内容提供传播途径)和盗链–内容聚合侵权(盗链正版网站的内容但屏蔽源网站的广告)等,这些盗版行为直接抢占正版网站的用户流量,影响互联网版权运营行业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些问题,彭宏洁分别从司法、执法层面上提出建议。在司法层面上,应进一步完善关于作品“提供”的认定标准,对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新行为方式进行打击;同时,还可考虑推出更为灵活的临时禁令、引入惩罚性赔偿等,以司法手段有效制止、打击盗版行为。在行政执法层面上,建议加大互联网版权行政保护力度,启动全国联动执法,提高行政打击的效率与质量,以版权行政执法手段保护版权运营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次研讨会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代表邓玉华女士和湖北省政协副主席郭跃进先生等为本次国际版权高峰论坛致辞;上海大学的陶鑫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管育鹰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胡开忠教授、彭学龙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冯振宇教授、韩国著作权委员会首席研究委员李浩兴先生、美国俄亥俄州托莱多大学法学院Lleweyen Joseph Gibbons等先后作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