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7日晚,由腾讯研究院策划并与TechWeb联合主办的“互联网前沿沙龙第九期:反盗版,撑正版——2015打击盗版和数字音乐产业之路”在北京举行。
近年来,我国音乐产业快速发展,其中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其传播、消费、体验模式日新月异,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然而,数字音乐盗版率居高不下,私力救济无法遏制盗版行为,诉诸法律途径则面临维权成本高、赔偿数额少的窘境。日益猖獗的盗版行为成为了阻碍音乐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音乐盗版民事赔偿数额
音乐盗版行政处罚数额
如何看待移动互联网给音乐产业带来的颠覆与重构?如何才能有效打击盗版,推动正版音乐原创作品繁荣发展?两会与政策释放了什么信号?互联网前沿沙龙第九期邀请恒大音乐公司董事长宋柯、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腾讯公司维权团队负责人杨奇虎、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以及知名作词人唐恬分别就沙龙主题进行了发言。
恒大音乐公司董事长宋柯 认为老歌经久不衰的背后是音乐产业近十年发展的停滞。事实上虽然现在的音乐领域很热闹,但是大家会发现可听的新歌很少,像80、90年代黄金的时候,大家都耳熟能详,现在一些《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这些顶级的电视音乐秀,实际上突出的也都是在老歌,大家以唱经典歌为主,这就说明一个问题,这些年整体这个行业从唱片产业转到互联网,它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其他的娱乐元素,如电影、电视、游戏,这是困扰音乐行业发展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明确的收费模式的欠缺使得内容提供商分得“蛋糕”的量数太小。内容方要求40%,但是到审批领域,各种项目刨除以后,最后内容商分得的比例很小。实际上目前版权方能分得的最多也就只达到30%,而且加上现在很多平台方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付费模式,付给内容方的版权费没有一个比较明晰的数额。同时,他认为音乐产品质量不高难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音乐行业最大的弊病在于产品的搭售,音乐人每卖一张专辑的时候,只用一首或两首歌曲主打,另外搭售八首不好听的歌,这样使得音乐产品的整体质量不高。互联网应该带来什么样好的音乐产品,应不仅仅限于对无损、发声的CD音质的追求,而应该打造出更为精致的音乐产品,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进而提升整个音乐行业的产品质量。最后,他认为音乐侵权的赔判标准过低,使得权利人无法得到足够的救济和赔偿。音乐行业因为没有直接的付费机制,权利人到底受到了多少的侵害,是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证明的,现实中的赔判标准大概不超过三倍。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 提出推动音乐收费模式是挽救互联网音乐行业的良方。传统的音乐经营是靠出版和发行环节,权利人能够控制权利的使用,但是在信息网络时代,在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多头参与,使权利人几乎无法在网络上控制自己的权利。到现在为止,互联网的音乐就没有找到合理的经营模式,任何一个产业都很简单,当经营不能弥补生产成本,产业就无法延续。互联网音乐数字传播的特性非常强,互联网音乐如果不推行收费模式,就永远无法改变现状。他认为音乐领域资本相对集中有助于推动行业的规范经营。从2013到2015年,音乐产业的资本集中的速度在提高,就目前的趋势来看,从阿里收购虾米和天天动听,海洋兼并酷我并和腾讯结盟,以及百度在音乐行业保持的强劲势头,音乐行业从百家争鸣到几强争霸,整个行业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去竞争,去兼并,最后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和高度的时候,就可能去进行规范的经营和管理,使得音乐产业竞争秩序更为合理、有序。同时,技术发展的趋势使用户获取作品的方式更为多样,传统音乐行业的管理模式受到挑战。技术发展的趋势使用户获取作品的方式越来越多样性,正在瓦解传统的经营方式,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音乐市场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传统的集体管理模式不能充分发挥维护权利人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时,政府应该坚决地出手推动音乐市场进入新阶段,推动全社会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不失时机的推出音乐收费的模式。
腾讯公司维权团队负责人杨奇虎 首先介绍了互联网数字音乐发展的概况。2013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大概是74.2亿元,2014年达到97亿元。这个接近一百亿的市场看起来很大,但是分摊到大量平台商和内容商,实际蛋糕并不大。互联网音乐慢慢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互联网音乐产业链分为三块,一是内容商,内容商包括唱片公司、版权代理机构、音乐人;二是服务提供商,包括互联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和终端厂商;三是终端用户,包括付费用户和免费用户。其次,他分析了数字音乐的三种商业模式:一种是广告收入:利用流量,点击量吸引广告主投广告,但由于音乐通常只能“听”的特点,广告模式和收入都十分有限;二是歌曲下载收费:按照单曲或包月收费(CP与SP分成),国外较为成熟的如itunes等,国内收费环境不成熟,用户规模极小;三是增值服务:提供高品质音乐或运营商流量包等个性化增值服务来吸引用户开通增值服务(QQ音乐绿钻等)。“内容为王”和“音乐付费”是音乐发展的趋势。商业模式并不缺乏,缺的是付费用户和盈利,否则CP和SP都将因为无法得到好的回报而没有动力制造和购买传播内容,最终损害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音乐付费”的实施前提“消灭盗版”。最后,他介绍了互联网音乐的盗版及维权情况。可以把盗版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提供侵权行为的,二是提供网络技术的侵权行为。2013年8月,腾讯公司在开展维权行动之前,对已获得独家授权音乐作品的盗版情况进行了一次抽样摸查:针对1200首作品,在32个主流平台和视频平台,包括PC端和移动端进行了抽查,1200首歌曲盗版链接大概是六万左右,平均一个作品盗版链接大概有57条左右,盗版作品超过500首的平台有10个。由此看出盗版形势恶劣,维权任务艰巨。针对这些状况,腾讯主要是采取四个措施,第一是日常监测发函,第二是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打击,第三是通过向APP市场或者安卓市场进行投诉,第四是行政投诉。面临维权困难及挑战有:第一,移动音乐市场发展迅猛,但移动端由于没有一般侵权链接地址,日常监测的技术还不成熟且监控成本极高,难以开展大规模的监测;第二,监控量不断增加导致处理周期越来越长,然而P2P技术以及存储空间可伪装用户实时自动上传等存在,侵权方利用时间差不断钻空子侵权;第三,无论是诉讼还是行政处罚,目前数字音乐违法成本还是很低,需要强有力的赔偿和处罚机制。
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 以“创新之树何以枝繁叶茂”为题作了发言。她首先介绍了全球音乐产业现状,中国未进入前二十名的榜单,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目前国内的行业组织需要挂靠政府,导致权力有限,难有作为。通过对比可以看到,中国音著协的会员人数、总收益和分配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水平。目前行业组织的现状是管理无力、号召无力、引领无力。从创作者、从业者、艺人、新生力量来看,多数人收入微薄,人才不愿入行或者转行的情况较多,音乐产业一潭死水。究其原因,可能是社会体制、市场机遇、从业者素质、消费水平等原因,但最核心还是版权问题。版权问题得到改善,至少在创作原动力、内容竞争力和重塑市场信心上面会有很大的改观。目前不公正的分配制度难以维持传播主体的创作原动力,形成“产值低下–人才流失,创作动力下降–谈判话语权缺失–分配比例不合理”的恶性循环。通过调查问卷统计显示,96%的年轻人经常听外文歌,64.66%的人认为欧美音乐品质和录音品质更好。这种趋势让人担忧。免费音乐到底对音乐商业的发展是好还是坏?张丰艳教授认为免费意味着音乐产业缺钱,没有充足的资金难以产出中国原创精品音乐。腾讯科技做过一个统计如果按照人均每年花费 100 元来计算,中国 4 亿数字音乐用户只要有25%的用户买单就能创造100 亿的产值。如果这些钱能用的音乐产业,那是音乐产业的福音。如果还是免费,那只能产出粗制滥造的音乐。对于盗版问题,她认为目前中国盗版大量存在,对比其他国家的情况,我国存在执法不严、惩罚太轻的问题,使得盗版所获得的利润远高于受到的惩罚。最后她提出可以出五方面改善音乐产业现状:第一,政府要完善法律、严格执法;第二,行业组织要树立行规、加强效率;第三,高校要注重高素质人才培养;第四,媒体要进行付费意识宣传;第五,企业要改善商业模式,建立付费体系。
知名作词人唐恬 表示音乐行业面临优秀年轻作者的流失问题。培养音乐作者的时间和金钱成本都很高,可能要经过十多年系统的音乐方面的学习,才能够进入行业写歌和卖歌。但是作者的实际收入却无法使其得到应有的回报。在作者连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时,是很难创作出高质量的音乐作品的。只有当作者有足够的生存条件,只有他有足够的尊严和勇气来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只有当作者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和良好的心态时,年轻的音乐创作者才有足够的条件坚持创作的梦想,写出更多高质量的音乐作品。
现场气氛热烈,听众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与嘉宾及主办方频繁互动,沙龙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