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口碑互动涉嫌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口碑互动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杨飞、李金福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雪萍系直接责任人员,构成非法经营罪。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将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口碑互动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20万元;杨飞、李金福犯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4万元;杨雪萍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2万元。被告单位不上诉,杨飞明确表示上诉,李金福、杨雪萍称回去考虑。
案件回顾:
今年1月16日上午9时,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互动公司)及该公司三名高管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庭审中,三人均表示认罪,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口碑互动公司自2012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经营数额218200元。在此过程中,杨飞、李金福负责公司的经营,二人共同商议、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杨雪萍及其主管的公关部员工具体实施有偿删除信息活动。公诉机关认为,口碑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杨飞、李金福作为口碑互动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雪萍直接参与实施口碑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口碑互动公司及杨飞、李金福、杨雪萍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杨飞、李金福、杨雪萍的供述,为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大多数网络公关公司都会提供类似的服务;口碑互动公司的工作流程是由舆情监测部门为客户提供舆情监测服务并报告舆情情况,客户认为其中有不实报道或负面信息,往往会向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提出删除或优化的要求。针对客户的要求,客户服务部会通知公关部联系网站处理;对于客户要求删除的信息,口碑互动公司一般不会就真实性进行核实,而只是针对客户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正常的投诉和联系第三方处理,其中正常的投诉不会产生费用,联系第三方处理则主要是通过具有相应资源的中介公司或个人联系网站编辑删除,这种方式往往会产生删帖费用;具有媒介资源的这些中介公司和个人甚至建有专门的QQ群,用于联系有偿删帖和有偿发布信息服务,至于付费方式则往往是转入上述人员的个人支付宝账户。据主管公司财务的法定代表人李金福介绍,案发前,公司平均每年的营业收入都在七、八千万。杨飞表示,除了提供舆情监测、品牌维护、广告投放等业务外,根据客户的要求,公司还提供有偿删帖服务,这项服务内容甚至直接写入合同;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国内大型企业,且大多是上市公司,口碑互动公司在互联网营销策划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见人民网:“口碑互动公司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处罚金20万 三高管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