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声令下,政策大棒抡向“化妆品售假”。前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对化妆品原料管理、生产经营、广告宣传、网络销售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指出,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将被最高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第三方网络平台监管不力将担责。
如此一来,化妆品电商凭借销售“非授权”产品,大打价格战的做法或将受到抑制。业界紧张随之而至。截至昨日截稿时间,聚美优品等化妆品电商公司均以“话题敏感”为由,拒绝置评。
网络平台未尽职将担责
明确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成为《条例》的一大看点。《条例》规定,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并对入网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管理责任。
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思路,一旦发现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的,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还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如未尽到相关义务,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效追溯信息的,也将由网络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流通领域,尤其是电商领域的消费者投诉大增,是《条例》加强网络平台监管的一大背景。”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化妆洗涤用品分会副秘书长冯建军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进货能不能从源头上卡住假冒伪劣产品,已是目前化妆品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当务之急。
雅诗兰黛中国公司一位高管曾向南都记者表示,网上低于正常折扣的雅诗兰黛产品通常是非官网渠道产品,公司强烈建议消费者只在雅诗兰黛的官方渠道购买产品来确保产品品质。
网络赝品横行
以每年超60%的速度增长,化妆品网购业正呈现爆发式增长。有数据预计,到2015年化妆品网购交易规模将超1200亿元。不过,这种爆发式增长背后,引发的市场矛盾也越发激烈。
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此前出具的报告显示,2014年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化妆品重大案件8件,经梳理发现,不法分子多在淘宝网上开设化妆品专卖店,以不足1元或几元的极低价格,从化妆品制假黑窝点购进包装高度仿真的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此还专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低折扣优惠促销品牌化妆品的虚假宣传,不要通过网络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欧莱雅、迪奥、雅诗兰黛、香奈儿、兰蔻、G U CCI等知名品牌化妆品。
本次《条例》则进一步挑明法律责任。违法生产、经营化妆品将被最高处以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按照新《条例》规定,使用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化妆品新原料须经过4年的观察期。未经验证的功效也应当在描述内容结尾标注“上述功效未经验证”等字样,且字体应当不小于功效宣称内容的标识字体。
见南都数字报:食药总局棒喝化妆品售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