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债务人信息披露普遍不足?互联网金融需第三方评级

近日,大公国际发布了其首批1055篇互联网金融平台评级报告,其中网贷平台55篇,互联网债务人1000篇。

无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或债务人达到Ai及以上评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报告中,有90%的P2P平台和债务人的市场准入评级为bi,其余部分均为bbi和bbbi级;而有93%P2P平台和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评级为Bi,其余部分为BBi和BBBi级;在两种评级中,均无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或债务人达到Ai及以上评级。

对此,大公国际董事长关建中表示,这其实也反映了互联网金融的现状。目前,互联网金融债务人的信息披露非常差,有的残缺不全,有的甚至没有披露,没有办法去判断,也并没有对债务人做任何承诺。

“其实,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就是一种信用承诺,这就是通过债务人信息披露实现的。但仅仅告诉大家给多少回报,是没有依据的,整个债务的整体状况怎样?会不会有风险?这些信息都没有公布。”关建中表示,事实上,现在我们对债务人风险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完全能做到的,这里面并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就是做与不做,或者说是敢与不敢披露的问题;而大公给出的评级结果不高的原因,最主要是这个环节上,就是没有办法对他进行评判。

关建中表示,此1000多家评级项目级别不高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信息缺失,这也是目前互联网金融债务人的信息披露的现状,已经关乎互联网金融能否安全发展,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的作用有限,债权人自身又没有足够的能力解决,债务人又不愿主动解决,而评级机构是有能力解决这一矛盾的,其可以解决阻碍两者结合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第三方评级机构现在介入大有可为。 方 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