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23日,由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共同举办的“APEC区域网络数据隐私保护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中心秘书长司晓博士、副秘书长张钦坤博士受邀参加并分别作主题发言,中心高级研究员彭宏洁参加会议。

  司晓博士围绕“社交网络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作主题发言。他首先介绍了关于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的“社交网络契约”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意思自治与法定最低标准间的关系:社交网络服务提供者研发出产品,并免费供用户使用;用户选择使用社交网络,分享内容;双方就用户数据使用、广告投放等权利、义务达成意思一致。与此同时,立法应就个人信息的保护设定最低的行为标准,为社交网络服务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导规范,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在完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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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络契约”理论

 

  接着,他对欧盟的“全面立法”模式和美国的以行业自律为主的“补丁法”模式进行了对比说明,指出了欧盟个人信息保护的几大核心原则,并对亚洲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情况进行了概括,同时也对Google、Facebook的相关案件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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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

 

  第三,司晓博士还对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对工信部等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工信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最后,他以微信的隐私设置、朋友网的用户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为例,对社交网络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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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晓博士发言

 

  张钦坤博士以“商业模式、技术手段和法律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保护”为题,介绍了互联网行业在用户数据收集和利用方面的实践做法、相关技术知识及对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障,并分析了当前中国网络隐私文化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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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钦坤博士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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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合影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常务副主任王建国、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秘书长、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念录出席研讨会。来自欧盟、美国、中国、马来西亚、韩国、越南、中国台北、中国香港等APEC经济体的政府官员,以及美国Truste、谷歌(中国)、英特尔(中国)、国富泰公司、阿里巴巴、凡客诚品、敦煌网、支付宝(中国)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及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网上交易保障中心、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6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