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军

VIE架构红筹回归A股上市法律问题

      我今天要给大家讲一讲关于VIE架构红筹回归A股上市的问题。

前言

      这张表是一个最典型的VIE架构的一个结构表。创始人一般会在海外设一个BVI公司,BVI公司会设一个开曼公司,开曼公司往往是上市的主体。从香港再回来,WFOE和境内的运营公司之间会签署一系列的控制协议,包括跟创始人之间有一些控制协议,这些主要的控制协议包括:1.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2. 独家购买权协议; 3. 贷款协议; 4. 股权质押协议;5. 授权委托书;6.配偶同意函(如运营公司的股东配偶本身不是运营公司的股东,其还需签署配偶同意函。)

VIE架构海外上市与A股上市的对比

      美国、香港等地的资本市场法规环境更为成熟和完善,主要境外资本市场的发行制度实行注册制,发行上市时间相对较短,门槛相对较低、程序便捷,可预期性强。需要明确的是,海外市场更看重未来,接受讲故事的模式上市,处于亏损中的公司亦有可能获得较高的估值和成功上市。但是,海外上市筹资成本与维持成本相对较高。

      A股上市需要考虑的是,境内A股法律法规尚存不断完善中,政策性导向明显,曾多次出现A股IPO暂停。而且,境内主要采用核准制,但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上市的门槛较高,排队等待核准的公司较多,上市时间不好预测。但是,上市的企业估值较高,股票发行价格较高,财富效应较大。另外,A股上市筹资成本与维持成本相对较低。

VIE架构红筹回归A股上市的原因

      影响VIE架构红筹回归的因素主要有:第一,境外发行市场低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仅美股市场就有50家左右的中国公司提出或者完成私有化。第二,重启IPO境内市场蓬勃。境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数额较为乐观,重启一个月即有45家公司实现募集资金,总额达321亿元。第三,境内监管态度支持、市场日趋成熟。IPO的重启为引导企业在境内上市增加了途径,证监会有意降低境内创业板上市条件,另外,证监会允许未盈利互联网企业创业板上市。

VIE架构红筹回归操作中的法律问题

       VIE架构红筹回归最终是为了实现境内上市,因此应当根据境内上市的法律要求设计和操作。特别是,针对红筹架构公司的特殊性,需要在拆除红筹架构操作中特别考虑的主要条件和要求。简单而言,本类重组操作主要是解除VIE控制协议、“还原”真实股权结构、清理境外公司及其WFOE。设计VIE架构红筹回归应主要考虑以下方面的法律要求:主体资格、股权清晰、持续经营和业绩连续计算、实际控制人未变更、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锁定期、产业政策、税收问题、历史沿革的合规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