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全球经济的重要引擎和新的增长点。 我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腾讯研究院联合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等相关专家组成联合项目组,利用全球价值链和投入产出表数据,围绕全球主要国家数字经济的增加值规模、价值链构成以及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水平开展测算研究,完成《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全球主要国家数字经济的规模、价值链与融合水平研究》报告。 (后台回复关键词“全球数字经济2021”,即可获取报告全文下载链接)
该报告考察了中国、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这五个代表性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数字经济产业增加值规模与价值链构成,数字经济产业的国际比较,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以及高技术制造业的融合发展等。
该报告所采用的投入产出表的数据,是依据OECD数据库中的投入产出表为基础,加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整理的UIBE GVC Indicator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 我们通过对不同贸易形式增加值规模、占比分析,以及投入产出表分析探讨数字经济的三大产业在不同国家的发展情况。
通过该报告的研究,联合项目组试图发现并总结当前一段时间内,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规律,为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证参考。
第一,中国和韩国的数字经济产业中制造部门 (即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品制造业) 比重较高,美国的数字经济产业中服务部门 (即电信业,IT及互联网服务业) 比重较高,德国和日本则介于中韩和美国之间。 不同国家中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主导模式的差异,与各国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 对于中国、韩国这种以制造业为主要竞争力的国家来说,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更依赖于制造业基础。 而对于美国这种以服务业为主要竞争力的国家而言,数字经济产业更依赖于服务业基础。 德国和日本虽然也是制造业大国,但是制造业的增加值相对于中国要高,导致数字经济产业中制造部门所占比重相对较低,因此德国和日本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模式介于中韩与美国二者之间。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在同一个行业,不同国家由于技术和禀赋差别,中间投入率和中间需求率也有显著差异,这也与不同国家位于同一产业链的不同地位有关。
第二,美国在数字经济产业的增加值规模上仍然具有绝对优势地位,但是其他国家尤其是中国的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速度更快。 中美比较而言,美国在数字经济产业的服务部门更具优势,而中国则在数字经济产业的制造部门具有竞争力。 这一方面说明了在数字经济领域,后发经济体有可能凭借适当的产业政策追赶发达国家; 另一方面,中国的数字经济产业在服务部门尤其是IT及互联网服务业方面与美国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对于中国而言,未来的数字经济政策取向,应注重加快弥补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在服务部门,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IT及互联网服务业领域的短板和差距。
第三,五大经济体的数字经济产业参与世界贸易的比重均不算高,无论是以前向联系还是后向联系计算的增加值中大部分都源于本国; 相对来说,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品制造业的国际化程度较高,而电信业和IT及互联网服务业的国际化程度较低。 这一结论说明,虽然各国都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但是全球化的市场和贸易体系尚未建立,数字经济产业更多地服务于本国市场。 因此,各国未来的数字经济政策取向,应更加注重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合作,尤其是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服务部门的国际化发展。
第四,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技术经济联系并不紧密,这意味着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程度仍然较低,数字经济的服务部门更多地应用于服务业,在制造业中的普及扩散有待进一步推进。 即使从高技术制造业的角度来考察,结论依然稳健。 导致这一结论的原因,既有可能与数字经济产业在样本可得期内的技术发展模式有关,也可能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制造业对外转移有关。 相对来说,德国、日本、韩国作为发达国家中制造业比重较为稳定且位于制造业产业链上游的国家,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结合的相关指标都优于美国。 因此,对于中国而言,未来的数字经济政策取向,需要坚持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全球主要国家数字经济的规模、价值链与融合水平研究》联合项目组
研究顾问
司 晓 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研究院院长
李晓华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室主任、研究员
研究成员
李雯轩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李 伟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吴绪亮 腾讯研究院资深专家、首席经济学顾问
陈维宣 腾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