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马化腾日前提交议案,建议将互联网企业“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打造一批跨国互联网拳头企业和拳头产品,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国际战略地位。
  马化腾在议案中指出,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扶持和鼓励互联网的发展,但是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不足。从近年来国家的战略投资角度看,与交通、电力、能源方面的投入相比,互联网领域的投资明显不足。此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仍存在较大不足。目前,我国互联网网速平均速率仅1.774M,排名全球第七十一位,仍处于“低速宽带”阶段。
  马化腾表示,在新一轮技术革新趋势下,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承载了经济、商业、文化、社会等多种元素与使命,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国际竞争软实力的象征。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有利于提升国家形象,全球化网络平台是文化输出的最佳途径。
  “互联网不是冰冷冷的产品,具有文化属性。”马化腾说。他表示,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等一系列互联网产品,是基于文化层面的数字产品,本身也是文化载体。依托互联网企业“走出去”,中国的数字出版、数字音乐、数字娱乐这一快速发展的新文化形态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传播,有助于争夺国际市场。

 

见中国工商报:马化腾:将互联网企业“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