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近日通过一项网络音乐版权立法建议。根据新规则,欧盟网络音乐服务商可从集体版权机构获得覆盖多个成员国的版权许可,面向广大欧盟消费者提供网络音乐服务。
该立法建议还规定,集体版权机构有义务保证艺术家们及时获得适当报酬,最迟应于收取版权收入财年后9个月内支付,此外还应履行透明度和报告义务。音乐权利人对于集体版权机构的管理具有发言权,并可自由选择加入集体版权机构。该立法建议尚需欧盟理事会批准,将以欧盟指令形式发布,欧盟成员国将在指令生效后24个月内转化为国内法。
见中国新闻出版报:“欧洲议会通过网络音乐版权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