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豆网因播放《舌尖上的中国》、《寒战》等热门影视剧,被告上了法庭。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土豆网被判侵权,赔偿央视国际24.8万元、安乐公司12.5万元。
上映11天便获得破2亿票房佳绩,此后还摘得第32届香港金像奖最佳影片等9项大奖,港产片《寒战》在2012年的中国电影市场上可谓既叫好又叫座。然而就是这部口碑颇佳的电影,在上映十余天、各大院线仍排片播映之际,便已“现身”土豆网供任意分享。
短短22个小时,影片播放次数便达到551次。事实上,直至2013年2月,全土豆公司才获得了2013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1日期间《寒战》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此,在经过一系列证据保全、公证等动作后,安乐公司一纸诉状将土豆网的运营商全土豆文化传播公司告上法庭,直指后者侵害了自己此前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判令全土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2万元。法庭一审认定全土豆公司侵权成立,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及合理费用5千元。安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土豆网侵权事实明确,且电影播放前及播放过程中均存在广告投播,全土豆公司借此获得了收益。法院二审改判其赔偿经济损失12万余元。
近日,一中院还对央视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遭土豆网盗播一案进行了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审判令全土豆公司赔偿24.8万元的判决。
见东方网:“因擅播热门影视剧 土豆网因侵权被判赔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