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风行网未经许可,擅自在网上播放《我是歌手》第二季。近日,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独播权被侵权为由,将风行网的运营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目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乐视网诉称,经合法授权,其享有《我是歌手》节目第二季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但2014年1月4日,即节目第一期首播的第二天,乐视网发现风行网非法传播了该节目的完整内容。乐视网随即向风行网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删除侵权视频,但对方不仅不予理会,之后还传播了第二期的视频。
    乐视网认为,《我是歌手》节目是其花费巨额版权费引进的综艺节目,故起诉要求风行网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并立即停止传播《我是歌手》的所有视频并删除。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见北京晨报:“乐视网诉风行网盗播《我是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