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搜索“360杀毒”,结果弹出“百度杀毒”,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海淀法院。
    奇虎诉称,奇虎是360品牌的权利人,其开发和经营的网络产品“360杀毒”,是一款免费的云安全杀毒软件。在百度网页搜索“360杀毒”时,百度竟然在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推广自己的产品“百度杀毒”。
    奇虎认为,百度杀毒是2013年才出现的软件产品,不能与“360杀毒”的知名度相比。但百度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竟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互联网入口地位,恶意傍附“360杀毒”,诱导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安装百度杀毒。
    奇虎认为,百度在线作为百度搜索引擎的研发者,是百度杀毒的研发者、经营者和发行方;百度网讯与百度在线是关联公司,双方在一起办公,故两被告明显具有共同的恶意。奇虎诉请海淀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在百度搜索中强行以“360杀毒”作为关键词、推广“百度杀毒”产品的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100万元。

    

    见京华时报:“奇虎诉百度索赔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