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中国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中对互联网基金销售进行规范,称互联网基金不得以无风险高收益误导投资者。
    证监会称,已对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已形成了涵盖《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2号)等在内的监管法规体系。互联网基金销售属于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的一类业态,应遵循现有基金销售业务规范。
    近期,市场上在互联网基金宣传推介活动中出现了片面强调货币市场基金产品高收益而风险揭示不足、将其他营销活动收益混同宣传为基金产品收益等违规情形。针对此类情况,证监会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各类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进行规范。
    一是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销售机构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开展基金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全面、准确披露基金产品的收益特征与风险属性,不得以高收益、无风险等宣传方式误导投资者;
    二是已要求相关派出机构对部分市场机构基金销售宣传推介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证监会称,已关注到部分互联网机构在其理财平台业务推广中,存在投资人收益构成表述不清、混淆概念误导宣传等不合规现象,并且部分业务已具有金融产品属性,对于其中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会将依法予以打击,以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据悉,日前恒生电子发布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米基金)销售基金时,使用违规宣传用语,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称,数米基金自2013年12月9日始通过公司网站等渠道,宣传“数米胜百八”活动,对通过数米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投资者进行收益补贴,宣传资料中存在“最高可享8.8%年化收益”等不当用语,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责令数米基金限期改正。

 

    见腾讯科技:“证监会:互联网基金不得以无风险高收益误导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