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消息,京东宣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在京东购买商品的用户,均可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益。
    京东宣布,客户购买京东自营商品7日内(含7日,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无理由退换货。这意味着京东提前两个半月率先实施新消法。
    京东同时公布了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个人定制类商品、鲜活易腐类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您拆封的音像制品,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服装鞋帽类商品已穿洗的、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商品、奢侈品类商品、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类商品、报纸期刊类商品、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换货,经您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换货的商品。
    据了解,目前该政策仅限于京东自营产品,京东的开放平台仍然按照原有的退货制度执行。
    据了解,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有多个条款涉及网络购物。其中最为引入注目的是 确立了网购商品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
    新消法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也可以要求更换、修理。进行退、换、修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见Techweb:“京东试行新消法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约17类商品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