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宁波、青岛、杭州等14个城市的工商部门日前在杭州宣布共同建立网络交易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各地工商将共享异地网店经营者主体信息和建立协作办案体系。
  今年8月,杭州萧山一位消费者网购了3箱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工作人员鉴定系假冒。卖家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处罚该如何行使?萧山工商研究后决定采用远程视频聊天和文件传输方式进行询问调查取证,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在行政处罚告知和下发处罚决定过程中,也采用文件远程在线传输和原件挂号寄发双管齐下的方法履行告知等义务。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当日即通过银行汇款缴纳了罚款。
  杭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冯世联表示,统计显示,2012年全国网购交易规模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64.7%。在这样的形势下,异地购物尤其是网络购物中出现的消费纠纷日渐增多,对各地工商部门共享数据、互通信息提出了更多要求。
  日前大连、宁波、青岛、深圳、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西安等14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杭州签订了《网络交易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异地协作备忘录》。备忘录中对共享数据、互通信息作了重点强调,提出构建跨地区“工商——第三方平台”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审查机制:各地在完善各自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建档基础上,实现各市第三方交易平台异地网店经营者主体信息、交易记录等数据的定期交换及核查比对,主体数据交换每半年进行一次。

  同时,备忘录共同探索网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实现各市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用信息共享和关联,推进信用数据交换,形成更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打破地域界限,共享共用各市网络经济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计数据、情报线索、消费警示、网络舆情及案件案例等信息。备忘录还对异地协作体系如何建立作了明确规定。 

 

        见新华网:“14城工商建网络交易监管合作机制共享异地网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