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李军日前在出席活动时透露,我国下一步将对网络销售的产品加强抽检和监管,并制定相关的办法规定。

  李军表示,工商机关原来的监管更多地是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即要求平台的经营者承担责任,下一步准备对电子商务中的商品加强抽检。“现行的对电子商务产品的抽检规定跟实体店有一定差距,实体店是现场抽,执法人员、检验人员、销售者三方须同时在场。而电子商务跟实体店的差异是销售者不在场,一般由快递公司送货。”他说,目前,各地工商机关抽检网售产品的做法各不相同,在北京,往往采取如下做法:工商机关在网上订货,然后送到货的那天把电商在北京的总部工作人员叫过来,送货的同时,销售者也在场。在浙江,工商机关在网上订货,快递送到货的同时,请公证人员也过来,把快递公司送货视为电商的送货,由快递公司签字,公证人员公证后再进行检验。
  李军说,工商机关下辖有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子商务以后要有一个市场监管办法,“我们正在制定办法,把对电子商务产品的监管纳入到办法中来,加大对电子商务产品的抽检力度,对原来不规范的地方进行规范。”
 
 
        见北京晨报:“网售产品将加大抽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