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辛勤的工作换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但他们却被留在了农村,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成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流向城市,农村留守儿童的规模与日俱增,围绕这一群体的种种问题都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其中,过往很少被关注的留守儿童社会化问题也愈发受到重视。
所谓社会化,是指一个人学习社会文化、增加自己的社会性、由生物人变为社会人的过程。在当今社会,互联网作为重要的大众传播媒介,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农村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中,并对这一群体的社会化过程产生重要影响。对此,学术界在肯定了互联网一些正面作用的同时,更多还是强调它对留守儿童社会化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实际上,互联网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既存在着有利于儿童社会化的一面,也存在着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有害于儿童社会化的一面。对农村留守儿童而言,互联网的使用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存在密切联系,因此,如果要探讨互联网对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影响,应当坚持联系的、全面的观点进行调查和分析。
2018年,笔者在河北省冀南平原的N市W乡进行了一项长达数月的田野调查,并在W乡选取了53名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作为调查对象,试图以此关注这一群体的社会化过程,即他们如何通过互联网来学习社会文化与规范、增强自身社会性 [1]。具体而言,其中包括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技能、人际交往、生活目标、价值观念、个性塑造等社会化内容。[2] 本文所得结论均基于此项调查。
1. 互联网成为生活技能的新传授者
生活技能是社会化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技能学习而言,互联网是否起到了作用?如果起到作用,那么又带有哪些“正功能”和“负功能”?留守儿童自己又如何看待互联网对自身生活技能所起的作用呢?
首先,互联网为留守儿童提供了一个生活技能学习的平台,为他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调查发现,使用网络的留守儿童普遍认为互联网给日常生活带来很大便利,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学习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由于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照,又与隔代的爷爷奶奶等长辈有代沟,而且学校所提供的社会化内容通常只限于文化知识学习等原因,因此留守儿童更为习惯从网络中了解一些他们不明白的事情。同时,使用手机上网的留守儿童都会下载一些方便自己日常生活的手机软件,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有利于留守儿童生活技能的提高。
另外,互联网在方便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技能和知识的同时,还促进了留守儿童与其长辈之间的反向社会化。按特征来看,社会化过程是正向性与反向性的统一,即不同辈分、不同地位之间的人的相互作用。其中长辈对晚辈产生的教化与影响为正向社会化,晚辈对长辈产生的影响则为反向社会化[3]。调查中发现,由于父母监管缺失、祖辈文化知识水平偏低等原因,留守儿童家庭中长辈对晚辈的教育较为有限。然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由于使用互联网的留守儿童掌握了很多网络技能,反而会向自己的长辈传递新知识、新技能。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很难甄别、抗拒网络不健康亚文化的传播,使其学会、接受一些反社会的不良习惯和技能,并造成不良影响。所谓反社会化是指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接受与社会主流文化相对立的亚文化,背离了社会化的总目标[4]。虽然互联网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家庭教育的空白,并使留守儿童学会了很多生活技能,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留守儿童有时也很容易接触到网络中的不良信息,养成一些不良嗜好,影响其正常的社会教化。比如,一些留守儿童时常会转发一些带有暴力倾向的内容甚至“黄段子”,但他们本人却不以为然;有的留守儿童会发布一些厌学情绪的信息,并引来其他同学的评论。在这种情况下,留守儿童很容易模仿不良信息中的各种行为,并对自身和社会带来伤害。
2.虚拟关系上位,逐渐取代现实人际交往
人际交往能力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通过学习人际交往知识和技能才能确保儿童社会化的正常进行,同时这也是保障儿童可以逐渐融入社会的前提条件[5]。对于留守儿童而言,父母间交流的经常性缺失以及祖辈间交流容易产生代沟等原因,使其很难在初级群体中充分学习人际交往的能力,而互联网却通过“虚拟交往”的功能为留守儿童提供人际交往的新平台,并塑造了留守儿童人际交往的新特点。
非常明显的是,互联网扩展了留守儿童的人际交往空间,加强了其与同学好友等次级群体之间的交往互动,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与父母祖辈等初级群体的深入交往。从统计结果来看,“聊天”是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的上网目的,由此可见这一群体通过网络进行交流的欲望较高。
进一步调查发现,在留守儿童的微信、QQ等聊天工具的联系人中,同学、朋友不仅所占比例最大,而且人数也较多。其中,表示自己有20名以上常用联系同学或朋友的留守儿童占18%,16~20名的占25%, 11~15名的占31%,10名及以下的占26%。除此之外,留守儿童还会在虚拟空间中与其他志趣相投的人进行交往,比如通过加入自己感兴趣的微信群、QQ群、社交网站的方式来认识更多朋友。可见,在互联网的沟通作用下,留守儿童的人际交往空间有所扩大,很多留守儿童自己也意识到这一点影响。
另外,互联网使受访留守儿童在人际交往上更偏好于符号互动,这在为留守儿童提供了一个新的交往方式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留守儿童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人的实际交往。美国传播学者米德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可以通过各种符号进行互动,并借助于符号理解他人的行为,也可以借此评估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6]。在互联网交流过程中,以文字、图形、表情包等符号为代表的互动则更为明显,这些符号同时也在人们交流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对于经常上网的留守儿童而言,在网上通过文字等符号与他人聊天可以更便利地将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传递给对方,同时也可以保护自己与他人交流的隐私。一名留守儿童坦言道:“学校有时管得太严了,一点都不自由,只能通过上网聊天来轻松一下了。”新的符号互动形式,为留守儿童提供了一种人际交往新方式。
3. 既是照亮梦想的窗口,也是潘多拉魔盒
对于社会或某个群体而言,对成员进行社会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生活目标的确立和塑造[7]。由于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缺少父母的指导,学校教育又主要关注于他们的学习成绩,因此充满好奇心的留守儿童更容易受到外界流行文化的影响,其中就包括互联网文化。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很多受访留守儿童坦言,相比于学校或者家庭给他们灌输的理想和生活目标,互联网上的信息更贴近于他们对于未来生活的追求。而在调查中也发现,互联网对留守儿童生活目标的社会化起到了较为重要作用。
互联网上丰富的信息让留守儿童了解到更为多元化的世界,其中网络所提供的流行文化信息,对留守儿童兴趣、理想的培养乃至日后求学或谋职的预期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上网交流和娱乐是多数留守儿童使用互联网的主要目的,在这一过程当中,留守儿童不仅得到了身心的愉悦,同时也获取了丰富的网络信息,因而对外界多元文化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
而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流行文化通过网络传播给留守儿童带来的影响较大,并对留守儿童未来生活目标的塑造起到一定作用。比如,调查中有一位正在读高中的访谈对象,喜欢在网上听流行歌曲、追剧。她认为网络为自己听歌、追剧都提供了很多的便利,而且还可以在网上随时和同学、朋友们一起谈论偶像和剧情。她表示,将来考大学的话会报考艺术类高校,专门学习表演专业,以后做一名演员来满足自己的梦想。
与此同时,互联网的一些片面、失真甚至不良信息的传播,对留守儿童生活目标的确立也起到了误导甚至消极作用。由于留守儿童都是未成年人,尚未具备完全成熟的思想和判断能力,因此互联网上传播的一些片面、失真的信息会对留守儿童产生反作用。在访谈过程中发现,有些留守儿童对于网络信息很少去进行甄别,而是很轻易地选择了相信,导致这些留守儿童对未来生活的构想过于简单、浮躁。在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下,部分留守儿童甚至还对未来生活出现了一些极为消极的思想。
4. 互联网对“三观”的两面影响
价值观是人们对待某种事物和现象的基本态度取向,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内容[8]。那么,互联网对留守儿童价值观的形成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呢?基于学习观念、消费观念和道德观念三个维度,经过调查发现有如下方面的影响:在学习观念方面,互联网为留守儿童提供了一个便利的学习平台,但由于缺乏对网络的合理利用,使得网络学习资源获取的便利性反而养成了留守儿童“吃现成饭”的学习态度,从而使其很难形成正确的学习观念。在调查过程中,有37%的留守儿童表示在学习的过程中会用到网络,如果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会上网搜索解题步骤和答案、搜索学习网站等。由此可见,互联网为留守儿童课余时间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然而,深入调查后却发现,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和引导,多数留守儿童过于依赖于网络所提供的现成答案,却疏于自我思考,养成了不好的学习观念。在调查过程中,有13名受访留守儿童就明确表示:自己有不懂的问题时都是在网上“先看答案后思考”,并未感觉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在消费观念方面,多数受访留守儿童在使用互联网的时候较少消费,并保持着节俭性消费观念,但部分有不健康上网行为的留守儿童却存在随意性消费的不良习惯和观念。多数受访留守儿童的家境并不算十分富裕,尽管如此,大多数父母还是会在物质生活上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所有受访留守儿童都表示日常生活中会得到数量不等的零花钱。不过,由于出身农村,多数留守儿童在消费上仍然保持着节俭的习惯,在互联网使用上也抱有节俭的观念。但进一步调查发现,仍有少部分留守儿童由于自身意志薄弱,又缺乏必要的监护与对金钱观念教育,并由于不良的上网习惯而在消费上显示出了随意性。
在道德观念层面,互联网所提供的“正能量”信息对于留守儿童道德观念的塑造发挥着正功能的作用,然而尚处于发育阶段的留守儿童思想并不成熟,有时也会由于网络中片面、偏激的信息而产生一些错误的思想。
5. 我们该如何帮助留守儿童正确使用网络?
根据最新的数据,目前留守儿童的数量已经超过六千万,这个数字还有不断扩大的态势。互联网在农村留守儿童日常生活学习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而且在他们社会化过程中也起到了正反两方面作用。那么,当网络陪伴他们长大,我们应该如何帮助他们正确使用互联网,而避免被互联网的消极影响所裹挟?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从留守儿童使用互联网的实际特点出发,针对性地进行监管和引导,使留守儿童在正确使用网络的前提下满足社交、学习、娱乐等方面等需求,从而推进互联网对于留守儿童社会化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应当加强对留守儿童手机上网的监护力度,防止留守儿童由于沉迷网络而影响身心健康和学习。近年来,手机在低龄人群范围内的普及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手机接触网络,但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的直接监护,更容易沉迷于虚拟世界之中,并对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和学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学校、家长应当利用未成年人手机监护类工具(如iPhone家长控制,应用宝亲子守护,移动运营商的“阳光守护”等),加强对留守儿童使用手机上网的监护力度。学校和社会应当重视对于留守儿童的日常关爱和心理引导,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念,自觉规避网络中的一些不良信息。作为缺少父母关爱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很容易被网络中的一些不良信息所影响,而留守家庭中隔代监护、亲戚监护等能力有限,因此学校和相关组织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学校方面,不仅要重视留守儿童的学习,更应当重视其日常生活,建议组织有经验的心理辅导老师专门对需要帮助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尤其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念;在组织方面,鼓励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各类青少年关爱组织等积极发起并参与到帮助留守儿童正确使用网络的活动中,通过互动的方式来引导留守儿童合理、健康使用网络中的各种功能,了解网络中不良信息的危害并学会自觉规避。与留守儿童相关的各类社会化机构要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尤其是家庭、学校要与互联网有效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化。首先,家长、老师应当利用好互联网的交流功能,积极与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网上互动,在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的同时还能让其感受到关爱。
尤其是长期在外的家长,更应利用好微信、QQ等网络交流工具,与自己的孩子进行深入的交流。其次,鉴于留守儿童常使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进行交流,朋友圈中的信息也对其有较大影响,因此互联网公司也应当承担起留守儿童社会化的责任,投入资金建立相关扶持项目并与农村留守儿童所属家庭、学校积极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的网络社会化的健康发展。
最后,要建立起包含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组织和部门等社会化机构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互联网使用的预警机制,以便进行更为全面的监管与引导,保障留守儿童网络社会化进程的良性发展。
调查背景资料补充:
作者所选取的田野调查点位于河北省冀南平原的N市W乡,该乡农民年人均收入为8930元(该数据由当地乡政府提供),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加之当地缺少劳动密集型产业,所以年轻劳动力多数选择外出务工作以增加家庭收入,留下的中、老年人则负责在家务农,因此农村留守儿童相对较多。
根据研究需要,在W乡总共选取了53名符合研究条件的留守儿童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为:男32人,女21人;在年龄方面,10岁1人,11岁2人,12岁5人,13岁7人,14岁5人,15岁11人,16岁13人,17岁9人;在网龄方面,1~3年的占15人,4~6年的占27人,7年以上的占11人。所有留守儿童均在其年龄段的小学和初高中就读,无辍学现象。在互联网使用主要渠道方面,选择“手机上网”的留守儿童占67%,“网吧上网”占21%,“在家上网”的占12%。可见,手机上网在受访农村留守儿童中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在互联网使用频率方面,73%的农村留守儿童表示几乎每天都会上网,19%的儿童表示一周会上网3~5次,只有8%的儿童表示一周会上网1~2次。
参考文献
[1]王思斌. 社会学教程[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文章借鉴了肖富群关于留守儿童社会化状况的相关指标,详见:肖富群.留守儿童社会化状况的实证研究[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7(5).
[3]李芹. 社会学概论[M]. 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
[4]王思斌. 社会学教程[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5]肖富群. 留守儿童社会化状况的实证研究[J].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
[6]唐月芬. 米德符号互动理论述评[J]. 哈尔滨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7).
[7]肖富群. 留守儿童社会化状况的实证研究[J].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
[8]肖富群. 留守儿童社会化状况的实证研究[J].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