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网络法专报》汇集每月全球互联网法律政策新动态,涉及范围有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数字产业、个人信息等各领域,旨在从法律政策角度,为新兴技术带来的社会问题进行专业解读。2020年4月份《腾讯网络法专报》共分为“知识产权”、“网络安全”、“数据治理”与“人工智能”四个专题。

 

『本期目录』

一、知识产权专题

1.《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视听产业优质发展迎来新机遇

2. 京粤两地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指引,提高知识产权“严保护”司法水平

二、网络安全专题

1.《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发布,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

三、数据治理专题

1. 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明确数据商业化使用合法规则

2. 美国法院就政府数据公开与用户设备识别信息保护做出新判决

四、人工智能专题

1. 美国华盛顿州出台人脸识别法案,规范政府机构使用人脸识别服务

 

『核心提要』 

第一、知识产权制度指引不断完善,加强产业保护成为核心关切。《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其是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是在我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过程中,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模式的里程碑事件。广东高院和北京高院近期先后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主动回应产业关切问题,将审判实践经验凝结转化为知识产权司法实务指南。

第二、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水平。国家网信办等12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坚持技术和管理并重,强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的安全以及自主可控。《审查办法》明确应当预判风险进而申报审查的义务主体,包括电信、广播电视、能源、金融、公路水路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的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营者。审查内容涉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等。

第三、中美通过司法判决明确数据治理规则,合理平衡隐私保护与数据开发利用。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淘宝案”借鉴劳动价值理论,认定网络服务商对通过合法收集并进行二次加工处理的数据产品享有竞争性财产权益;“芝麻信用案”明确了用户数据商业使用的规则和边界,收集于政府、法院等国家机关依法公开的个人征信数据,可以进行合理化的商业使用。美国法院就政府数据公开与用户设备识别信息的保护做出新判决,IP地址等设备识别信息因为不具备直接的主体识别性,导致其内含的隐私利益有所降低,判决强调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应当考虑用户的隐私保护预期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第四、美国华盛顿州出台首部人脸识别法案,规范政府机构使用人脸识别服务。美国华盛顿州颁布了人脸识别法案(SB 6280),通过严格的责任报告制度设计,规范政府使用人脸识别服务的行为,避免公权力对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明确要求由专业机构对人脸识别服务进行定期测试。为落实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法案要求州或地方政府机构以及所有授权允许使用人脸识别服务进行监视或拒绝批准授权的法官,应妥善保留相关历史记录并向相应部门作年度总结。法案还设置了专门工作组,对人脸识别服务在实行后可能产生的潜在歧视、危害与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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